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这也是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生活当中也确实发生过其中有一方通过隐瞒收入、隐藏等各种方式来阻碍夫妻共有财产的平等分割,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申请法院对财产保全。可是当事人也需要知道,在我国婚后共同财产指的是什么?
  在我国婚后共同财产指的是什么?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资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补贴、奖金、福利等,甚至还存在着一定范围的实物分配,这些共同构成了职工的个人收入,当然,在一些现代企业或外资企业中,也存在着一定比例的高工资、高收入,甚至年薪、股份期权等,这些收入都属于工资性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2、生产、经营的收益。
  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还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或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成果权,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与人身不可分离,婚后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权利也仅归权利人行使,作者的配偶无权在其著作中署名,也不能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但是,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因发表作品取得的稿费,因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等,归夫妻共同所有。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关于因继承所得的财产,有人提出,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女婿、儿媳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如果将一方继承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与继承法的规定相违背;而遗嘱继承则体现了强烈的个人意志性,遗嘱人将其财产指定由特定的人继承,体现了对其所拥有财产的处分权,如果将夫妻一方因遗嘱继承而得到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等于变更了遗嘱,这违背了遗嘱人的意愿,限制了其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因此,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工资这些就不需要多说了,其他因生产、赠与、继承所得等都应该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而且在结婚以后就算其中一方本质上没有什么经济收入,家里面的经济来源可能是依靠于另一方,也是按照共有财产来处置的,有权利要求共同分割。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


·挪用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挪用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子女抚养费只能用在子...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在生活中婚姻中会遇到很多不如人意的事情,感情的破裂导致家庭婚姻的破裂,就难免会离婚。但离婚会导致离婚财产的分割,很多人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中会请律师,但是有可能不是很了解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接下来会为您详细的解答,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的费用是怎么算的的问题。 一、离婚财...


·婚前签净身出户的财产协议能反悔吗?
      婚前签净身出户的财产协议能反悔吗可以反悔。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实际上是一种忠诚协议。在婚姻关系中,忠诚义务实际上是一种道德义务。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由此可见,在忠诚协议中,夫妻可以要求在婚姻中有过错的一方支付赔偿...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有哪些(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对于社会抚养费,您还是都有一定的了解吧,社会抚养费可以变更您也是知道的吧。那么,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解答这方面的知识,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社会抚养费的变更情况 自2016年“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以来,全国30个省份修改了计生条例,其中2...


·想诉讼离婚我能赢得几率有多大?
      想诉讼离婚我能赢得几率有多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家庭暴力似乎也成了当今社会热门的话题,俗话说家和万事兴,法律也出台了不少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我们有义务了解并履行,但是不同地方的相关条例也会有所不同,下面的文章为我们介绍了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障...


·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约定有效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不过在司法的判决后一般都不会在纠结这些问题,可能还会由于抚养者条件不错所以就不需要另一方提供抚养费的情况,但是由于后续的改变,可能又会有所变数,所以这些问题使我们需要注意的。那离婚自动放弃抚养费到底有没有用呢? 真实案例离婚自动放弃抚养...


·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如果男女双方想要取得合法的夫妻关系,就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如果双方没办结婚证生活在一起,则其就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共同取得的财产,也属于共同财产,对于此类财产的分配法律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下面将为您介绍,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没办结婚证离婚财产怎么...


·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一、男方想要回孩子抚养权应该怎么办? 男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至于法院是否支持他的主张,要看具体情况。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