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欠款单范本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欠款单范本怎么写
  
  欠款单范本怎么写
  
  甲方:
  
  乙方:
  
  鉴于:_____________(事实经过)。
  
  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偿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甲方应向乙方偿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款共计人民币___元。
  
  第二条 甲方分期返还乙方投入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___,具体还款计划如下:
  
  1、年月日前还款______元;
  
  2、……
  
  3、年月日前还款______元。
  
  4、甲方每期应还款必须于当月30日前主动存入乙方指定账户:___银行___支行户名:_____账号:_______.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任何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则甲方余下应还款视为全部到期,乙方除有权追收甲方全部应还款额之外,还有权追收全部应还款的20%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 强制执行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确的了解,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向___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并赋予本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2、甲方保证承担举证义务,自每期款项付清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和___公证处提供有关证据证明其已经支付了应付款项,并分别由乙方和承办公证员核对签收,否则视为甲方对未支付事实的确认,即甲方未按期履行当期应付款项。
  
  3、甲、乙双方同意如自任何一期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甲方未向___公证处按期提供付款凭证,且乙方出具文件说明甲方未能按期支付应付款项时,乙方有权单方面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向___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乙方承诺在申请强制执行证书之前,将按照甲方在本协议中确定的联系地址向甲方发出《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函寄或送达),同时注明宽限期起止日期。在宽限日期截止时,如甲方仍未向___公证处举证其已按期支付了应付款项,或虽积极举证但不足以对抗乙方的债权,也未与乙方达成任何关于还款的展期协议,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事实确有发生,在此情况下,乙方将向___公证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
  
  4、乙方有权依据___公证处出具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甲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5、乙方在申请执行证书时,应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并提供以下文件,保证向___公证处完全、正确地披露甲方履行债务的情况:
  
  (1)《强制执行申请》;
  
  (2)甲方已经履行还款义务的书面证明材料(如:甲方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包括甲方已偿还/未偿还款项数额等情况);
  
  (3)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本协议;
  
  (4)乙方在___公证处的监督下向甲方发出的《履行应偿借款通知书》;
  
  (5)其他材料;
  
  (6)甲方承诺愿以其全部资产接受强制执行,其资产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___市___公司其法定资产及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与此项目有关的股东或项目负责人(___,身份证号:___,身份证号:___,身份证号:_____)的法定财产。
  
  第四条 双方各自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在达成签订本协议意向后即向___公证处申请办理本协议的公证事宜。
  
  2、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应付款项;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办理有关收款和债务抵消的财务手续,并有义务在甲方付款当日向甲方出具有关发票凭证。
  
  3、乙方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不得通过各种方式损害甲方名誉及甲方股东与管理人员的人身权利,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4、甲方如每期按协议规定按时还款,乙方不得对甲方提起以本项欠款为标的的诉讼,否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5、若甲方任何一期不能按时还款,并且没有主动与乙方协商好,乙方有权在___及___两地报刊及所有网络上刊登发表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为债务人的追款通知书。
  
  6、甲、乙双方指定联系地址及___公证处指定联系地址: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于___市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欠款单范本怎么写的相关资料,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欠款这种情况,您就可以参考我们前面所介绍的相关内容,当然如果签订了欠款单就要履行欠款单上的相关规定,如果产生违约情况,我们可以就欠款单的内容进行法律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最新个人债务起诉书范本 一、个人债务起诉状范本 ? 起诉状 原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 被告:(身份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住址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人民币 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一、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一、企业该怎样减少债务风险 为了减少债务风险,避免应收账款追不回,企业应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连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债务重组是什么,具体有什么方式 一、债务重组是什么? (一)债务重组的概念: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


·借条存在瑕疵要怎么处理
      借条存在瑕疵要怎么处理 一、借条存在瑕疵要怎么处理 实践中,民间借贷主要采取借条形式,借条是重要的借款合同形式,具有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款合同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合同法》对借款合同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包括如下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这一规定主要...


·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债权质押无处不在,这有点类似我们平常所说的抵押,只是债权质押的含义更广。在法律事件中,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设定质权,这被称为债权质权。那么,到底哪些债权可以质押,债权质押是否合法,债权质押生效条件是什么?一、什么是债权质押?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在我国...


·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
      普通老百姓如果因为临时资金周转不开的话都会向亲戚或者是熟人借一点钱。当然,也有可能是大笔的金额向银行借贷。但是现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贷款方式就是进行网络贷款。网络贷款,有时候逾期会未归还。那么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一、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


·上黑名单的人还能贷款吗
      上了黑名单之后无法再申请贷款。黑名单通常有下列3种:1、征信黑名单,两年内连续逾期3次或累计逾期6次就会上这个黑名单。2、法院黑名单,被贷款机构告上法院后拒不还款的,就会上这个黑名单,也叫作“老赖名单”。3、机构黑名单,它是贷款机构内部的黑名单,如果你在一个贷款机构逾期多次,就会...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1、上交起诉状: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


·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原文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释义】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一、提前还借款利息能降低吗 提前还借款利息能否降低,首先,就利息的利率而言,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