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不履行合同诉讼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原告:______
  
  被告: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_______________
  
  此致
  
  二、诉讼文书格式
  
  首部
  
  1.文书名称。
  
  2.当事人的身份等基本情况:写明起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
  
  3.被告人的身份等基本憎况,写法同上。
  
  正文
  
  1.请求事项: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问题。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问题、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要具体地写清楚。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
  
  尾部
  
  写明接受诉状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出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年月日。
  
  最后写附项,具体写民事起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
  
  其他四种诉状与民事起诉状的内容和写法基本相同。只是在尾部,民事上诉状将具状人改为“上诉人”,刑事自诉状将具状人称为“自诉人”,答辩状具状人改为“答辩人”。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三、起诉书和诉讼书的区别
  
  从严格意义来讲,没有”起诉书“和”诉讼书“的说法。法定称呼应该是”起诉状“或者”诉讼文书“。没有任何区别,只不过是叫法不同而已,两者都是向一审法院申请立案时,诉说案情的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不管是诉讼书还是起诉讼,最好都是简短一些。只要把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表达清楚即可,一般是不需要找专业的律师进行代写,不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找个律师最自己来说好处很多,不但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为自己争取权益。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区别?现在社会中各种合同问题层出不穷,当我们面对着各种各样的合同纠纷事件,如果我们对于相关法律条文不了解的话,我们就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就是这样的问题。那么,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有哪些区别?下文将为您仔细解答。承...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买卖合同后对违约责任的追索规定是什么? 解除买卖合同后当事人仍然有权利对于违约责任进行追索的。合同虽然已经解除了,但是需要考虑合同解除的原因,比如说是因为当事人违约所导致的解除合同,那么此时完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或者是...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我们签订了合同,也许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并没有详细的写清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么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针对这一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哦,接下来,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期限是什么意思? 1、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买方假离婚中止合同该怎么样处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在这种情形下,因双方对该行为的动机以及法律后果均为明知状...


·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一、约定合同违约金要注意什么 1、在签订租赁、买卖等合同时,最好不要有我方的违约处罚条款出现;对方要求约定,尽量只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明确具体的内容。 2、关于计算违约金的计算基数。合同中往往约定以合同总额为基数计算违约金,以至于即便只有小额款项未付...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日用百货购销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合同怎么签? 试用期需要在劳动合同内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分为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两大类,行政单位是国家各级政府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就是进行事业编制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是公务员工作的单位,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来为社会各界民众的生活提供各种社会性的服务。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


·情势变更合同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情势变更合同 ,情势变更合同是指合同生效以后,因为不可抗力事件,使合同行驶发生重大变化,一方利益受到损害,的当事双方可以重新协商签订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请求法院解除或者变更合同,情势变更包括货币贬值,法律变更,自然灾害。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涵义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合同逾期怎么要违约金?有几种方式 一、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几种处理方式 逾期付款违约金根据是否有约定,分为不同的处理方式。 (一)双方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根据合同自治原则,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是若该约定过高或过低,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