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能不判刑吗?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嫌疑人和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虽然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达成了和解,不能够取消法院的相关审判,但是法院在进行开庭的时候,相关的辩护律师可以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受到了受害人的相关和解,可以对其进行从轻处理,法院也会根据事实情况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定事实的相关判据。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犯罪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什么时候都是讲究证据。由此可以看出证据的重要性。那么,在刑事案件的法院审判前,需要的证据都包括哪些?我国法律规定的证据类型是什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具体介绍一下犯罪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书证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对的刑事起诉书附带民事诉讼做了哪些修改
      一、此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修改有什么变化? 修改后的刑诉法第七章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条文,由原来的两条扩充为4条,主要表现在“三个增加”上。即: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


·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案件中批捕是什么意思? 批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
      有自首情节如何定罪量刑?有自首情节会按照实际所犯的罪名进行定罪,量刑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是按照基准刑40%以下要进行从轻处罚。具体如下所述:《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一、受贿罪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关于...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有什么不同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造成的后果都是很严重的,均是造成了被害人的死亡。因此,就会让很多人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混淆在一起,认为只要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情况,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今天,我们就针对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来为您做一下介绍。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


·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当犯罪者从心理明确以及默认自己做出的事情有犯罪性质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量刑减少,以此来鼓励犯罪者,那么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其具有哪些构成要素,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请问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有关认罪悔罪从轻这一说法有以下解...


·看守所规定拘留不能探视吗
      看守所规定拘留不能探视吗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家属可以探视。刑事拘留,家属不能探视,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为,经看守所同意,可以转交文书和传达信息。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见律师,不容许见任何人。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虽然可以探...


·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
      伴随着当代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经济犯罪案件也日益增多,例如P2P平台的非法集资。这种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对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将对该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严惩。那么,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总监有罪吗?今天我们就来您解答这个问题。 非法集资...


·犯罪分子拒不认罪能免除处罚吗?
      犯罪分子拒不认罪能免除处罚吗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我国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有着众多的珍贵文物。但是近年来,文物流失海外的现象时有发生。因为相关物品较少见到,很多人对于珍贵文物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那么,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客观方面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