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一、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
  
  包工程所负债务夫妻共同承担,一方婚前所负债务或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为了个人的需要而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1、一方婚前所负债务;
  
  2、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4、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形成的;
  
  5、一方以自己名义所负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生活的;
  
  6、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父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8、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9、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10、其他应当认定个人债务的情形。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这些: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3、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分割是离婚时双方必须要进行处理的事项,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可以由双方协商认定进行,在法律上,一般采用举证的方式进行,即如果不能证明该项债务为个人债务的,都需要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承包工程非常的重要,因为这样的一种承包的话,它是可以带来一定的利益的,但是有一些人他们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关于这样的一种工程承包所带来的利益用于自己的挥霍,所以就不再是属于共同的债务了。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工程造价纠纷案例 一、案例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业主、监理、审计等部门共同招标询价,对该门窗工程进行共同招标询价,由施工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单价为总费用单价,含所有费用。在工程结算中,业主认为应扣除原合同总价中铝合金门窗暂定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措施费和规费,再以分包合同中...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
      员工被辞退领取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


·试用期女员工怀孕可以辞退吗?
      不可以。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适当调整工作内容和范围。公司应充分保障处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
      找法律援助办劳动仲裁收费吗?1、劳动仲裁不收费,任何费用都不收(除申请鉴定,会代收)。 2、法律援助也不收,司法局会给你代理单位补贴的。 3、如果是你自己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那是要收费的,但一般也不高,像我们这边一般1000元左右,但也有的很高,那是双方私底下的达成的协议,是按比...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在我们您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很多的劳动者朋友们会碰到被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发生,而此时的多数情况下,被解雇的劳动者们并不知情,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下面的我们就给在下文中为您详细的谈一下。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给出书面通知吗? 用人单位...


·关于工作经历证明怎么写
      一、工作经历证明书范文一 兹证明,本单位___________同志,男,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在______...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病假到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在经济性裁员和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用人单位也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具体规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对应的医疗期,患病或非...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什么情况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现代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东西的品质,现在几乎每件商品都有一定的保修期,同样的,工装装饰工程也有一定的质保期,这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进行免费的维修。那么,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装装饰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以及与...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
      劳动合同住址应该怎么填劳动合同住址在填写时写的必须是职员的经常居住地,必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户籍所在地一般与身份证上的地址一致。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上住址怎么填首先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什么是工程保险费费率?
      一、什么是工程保险费费率? 保险费率,简称费率,是每一保险额单位应缴纳保险费的比率。一般来说,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为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的乘积,即:保险金额×保险费率=保险费。 二、工程保险费费不赔偿范围 1、 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2、 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