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结婚未登记彩礼要返还么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其中,第(1)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同居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可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如果女方因此患病,若此病不排除男女方情感的关联性,那么返还彩礼的数额应排除治病的钱数。如果女方在与男方同居期间怀孕流产,那么结合男女双方有同居关系及女方曾流产的事实,从照顾妇女身心健康原则考虑,法院应酌情认定返还部分彩礼。因此,未办理结婚登记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要求返还彩礼的数额得根据双方是否同居等情况综合判断。二、返还彩礼的数额是多少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要是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自然不必闹上法院。若是一方要求返还,但另一方不愿意返还,或者不愿意按照对方的要求返还,因此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返还彩礼的案件作出裁定的依据,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但是要注意的是,其中有一些返还彩礼的法定情形,前提条件是夫妻离婚。最终女方返还给男方的彩礼,可能也并不等于男方给付给女方的彩礼数额。
  
  
  


·离婚时该怎么争取探视权
      探视子女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当是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权利,非法定理由不能限制或剥夺。所以,探视权既是父母的权利,实质上,也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负的义务。那么在夫妻离婚时该怎么争取探视权呢?具体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离婚时未分割婚后共同财产怎样办理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但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如果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财产是因为受到当时...


·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在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如果本身具有有利条件的话,那法官将抚养权判给他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那作为母亲一方,在实际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可以提供哪些对自己有利的条件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您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一、母亲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条...


·男人离婚说适量的补偿一般是多少?
      男人离婚说适量的补偿一般是多少?没有规定要补偿多少;婚姻法中没有男方必须补偿女方的规定。男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之一是什么?针对一些特殊情况,要具备下列条件:1、当事人不存在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基于提高人口素质、避免遗传疾病的要求,以及长期形成的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的亲属结婚是各国民法典的通例。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因此,凡是直系血亲...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妻子去世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遇到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
      遇到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 起诉离婚的原因有很多,有的是因为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但是也有的是因为家暴导致起诉离婚的,起诉离婚就需要有证据,但是起诉离婚家暴怎么证明也是您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有了证据才能在起诉离婚中占优势,才能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对待。因此,您要非常重视搜集证据来证...


·赠予小三的钱,夫妻另一方能追回吗
      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


·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
      子女抚育费其实也就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抚育费的支付问题。而现实中,支付未成年子女抚育费的也是有一定原则要求,那到底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子女抚育费支付原则是什么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离婚一年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一年后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可以协议约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是: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


·第三人“善意”状态的时间节点
      从日常生活经验可知,房地产转移登记流程需要一段时间,不可能瞬间完成。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20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在确定第三人善意的时间节点问题上,至少有提出登记申请的时间、登记机构受理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