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因疫情休假有工资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员工因疫情休假有工资吗?员工因疫情休假是有工资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通常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80%,也有个别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二、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合同吗疫情期间不可以解除合同,员工在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期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来对因疫情导致无法上班的时间进行利用,可以与员工协商认定为年假,并协商减少工资支付的标准,相关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说明,并在达成一致意见后执行,避免造成矛盾和纠纷。
  
  
  


·禁止使用童工监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禁止使用童工监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禁止使用童工监察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劳动监察应当查明的事实及需调取得证据材料。 1、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 2、童工嫌疑人的身份证明。 3、用人招用童工的事实(针对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事实(针对童工嫌疑人本人)。 5、用人单...


·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如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才足以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 族、宗教等就业歧视,...


·中国劳动合同法工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国劳动合同法工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的规定具体如下:1、工龄超过一定期限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都用什么程序?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劳动者工作时发生人身伤害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有权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工伤鉴定申请,以规范后续补偿程序。那么,申请工伤认定都用什么程序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可以带领施工团队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成后再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只要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或达到合同标准的就可以与发包人中终结合同关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参与质量评定者必须符合规定,那么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的呢...


·如何签署装修工程质保协议?
      如何签署装修工程质保协议? 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基本属于毛坯房,在找装修公司进行装修时,需要签署装修合同,并附上质量保证协议。这样,今后入住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话,业主可以及时找装修公司理论,解决纠纷的依据就是质保协议。那么如何签署装修工程质保协议?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了解下。 装...


·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想要拥有一份好的工作,至于好的定义是什么,就是见仁见智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进入职场之后,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于是离职了。那么,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应该怎么计算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应该怎么计算这...


·劳动者的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是可以获得工伤赔偿的。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会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在伤情稳定之后,劳动者还应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束之后劳动者会获得工伤鉴定书。那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书有什么用? 工伤鉴定书的作...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工伤认定后能否推翻 可以推翻对工伤认定要异议,可以收到认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


·解聘赔偿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作为一家企业,不管是上市企业还是私营企业,都会遇到需要解聘员工的情况,有可能是企业需要重组,有可能是员工不适合本企业,又或者是其他某种原因。不顾那是什么原因,我们都需要知道,只要发生解聘,就必须有解聘赔偿。今天,我们就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解聘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 新劳动法解聘...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相关条文
      企业为了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或者规避可能的法律风险,往往会采取劳务派遣员工来从事本单位一些支持性的工作。但是劳务派遣工和内部员工经常存在待遇上的差异,导致很多社会问题。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相关条文是什么?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新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条文: 第五十七条 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