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二手房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合同的解除在合同法上有三种形态: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这种解除要以合同中有解除权条件的约定为前提。这实际上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解除问题上的另一种体现。应该说这三种解除中第一种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导致的,后两种情况下的解除才能被称为真正的解除,其解除权属于形成权。第二种是法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这种解除是有解除权的一方依据合同法中关于解除权的规定解除合同的情况,由于这种解除会完全消除合同的效力,与合同应当信守的原则是背离的,所以合同法有着严格的限制,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该条的规定一般只有在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才能使对方具有解除权,这就是理论上所称的根本违约。第三种解除是协议解除,指的是在合同成立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当事人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是合同的效力消灭的行为,这种解除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一种体现。合同法对于这种解除的规定在第九十三条,该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并签订合同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合同的内容有异议的,则还需要对当事人提出赔偿要求,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支付标准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农村厂房拆迁补偿是怎样的现在国家为了进一步的发展,就需要进行开发建设。这时候农村的厂房就会进行拆迁,为了给拆迁户一定的补偿,就制定了一系列的拆迁补偿条例。现在我们来看一下国家对于农村厂房拆迁补偿的实行办法,看看我们能得到多少补偿。一、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行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因为供需不平衡和炒作等原因造成我国的房价居高一下,许多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贷款购买,为什么房管局为何不出他项权证?根据规定,只有通过银行和典当机构进行贷款,房管局才可以办理他项权证,个人抵押是无法办理的。...


·2023的拆房赔偿标准是什么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时间是多久?
      疫情影响房贷延期时间是多久?受疫情影响房贷延迟还款的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银行制订的规定来认定,一般可以约定在疫情结束后还款处理,另外银行还需要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来认定是否可以享受到延期还款政策。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一、房产纠纷的解决有什么办法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式,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种: 1、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


·房产评估这不是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的一个必然的程序
      房产评估这不是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的一个必然的程序,但是各方主张对房产竞价拍卖或者是因为房产分割要对另一半进行经济补偿等这种特殊状况之下,如果没有房产评估,直接以现金的方式去支付的时候的数额也不太好确定。因此有很多人都是比较关心,在我国法院是怎样对离婚房产平估的? 在我国法院是...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1、一般来说,在买房贷款时,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半年以上(包括半年)的银行流水。有时候可能也会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银行流水。2、不同的银行对银行流水的时间要求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数据可能会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可能都会有所不同,在你进行房贷借款的时候,你可以问一...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一、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怎么写? 房租到期书面通知没有标准格式,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可口头也可书面通知对方。具体可以参考如下格式: 租赁合同到期通知书 (格式) 致: 贵方与我司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编号为 ,由贵方承租我司栋号为 栋厂房。《合同》...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一、商品房买卖中什么情况下要双倍赔偿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双...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
      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吗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的时候,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否则解除行为可能构成违约,需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