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时效期间,过了这个期间,权利人将很难实现权利。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应当重视借款的诉讼时效问题,具体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对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债权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时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从再次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要再次重新计算,且诉讼时效中断不受次数的限制。但主张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证明。
  
  3、债权人若一直没有主张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
  
  二、借款超过诉讼时效能怎样补救
  
  1、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按照民法理论,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不得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要求债权人返还财产。但是,当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停止履行债务,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履行未完成的部分债务?应将债务人的履行视为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事由,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意味着债务人对此笔债务的认可,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论债务人是否意识到债权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2、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复(1997)4号文中指出,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但是这条解释没有说明债权重新获得保护的理由。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3、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到法律保护。该规定中的债务人应当包括债务人本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等。
  
  诉讼时效是法律对某项权利进行保护的一个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权利人要想实现权利,就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补救,以期能够恢复或者是中断诉讼时效。因此在债务纠纷中,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借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避免错过时效起诉,这样对自己是很不利的。


·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一、民间借贷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


·讨债技巧—反客为主催款兵法
      

反客为主作为成语,它的意思是指在日常生活中,主人不会招待客人,而反而受到客人的招待。在催款活动中,此法强调要掌握催款的主动权,通过各种方式设法控制债务人。  作为兵法,反客为主的古文解语是:“乘隙插足,扼其主机,渐之进也。”  在以济生活中,反客为主催款兵法其清要之处在于想...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一、个人独资企业债务应怎样承担 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债务应由个人(私营)独资企业和投资人(业主)共同来承担,理由是: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独资企业法》)第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本企业的财产依...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一、民间借贷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 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止无效...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信用卡贷款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信用卡贷款? 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信用卡贷款偿还方式分为一次性还本和分期偿还两种方式。 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提升其信用卡的分期额度,以满足持卡人在指定经销商分期购...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2023
      夫妻离婚债务如何分配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追讨欠款法律规定 一、诉讼追债 1、及时保全债务人的财产 针对那些有履行债务能力的债务人或者是虽没有履行债务的能力但有相当的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93条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防止债务人在判决作出后或判决作出前转移...


·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一、债权人失踪了怎么办 债权是债权人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的民法上权利。债权请求权的主体在一般来说应当是本人,也就是债权人。但是如果债权人失踪,那么债务人行使债务的对象将不能确认。 如果债务人不还债,债权可以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债务人。但是...


·欠钱不还抓住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抓住了怎么办?欠钱不还抓住了应当要求对方立即的进行还款,当然如果对方不还款的情况之下直接起诉。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在利息部分年利率高于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