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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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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经过亲子鉴定,发现离婚后争取过来的孩子非自己亲生,对此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生母抚养孩子,同时认为对方有过错的,可请求损害赔偿。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吧。
  
  一、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抚养孩子的一方起诉到法院变更抚养权,需要提交亲子鉴定等证明孩子非亲生的材料,法院经审理依据法医鉴定中心关于亲缘关系鉴定结论,表明原告不是孩子生物学父亲,而被告系孩子的生物学母亲,原告没有法定的义务抚养孩子,因此原告要求孩子由被告进行抚养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变更抚养权。
  
  二、发现孩子非亲生,可请求损害赔偿
  
  一般来说,配偶权是指夫妻之间互为配偶的基本身份权。配偶权的性质是绝对权,其他任何人均负有不得侵害该配偶权的义务。在现实生活,配偶一方侵害另一方的配偶权,主要表现为对忠实义务的违反。
  
  最高人民法院1992年在《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养费的复函》中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骗方支出的抚养费用应否返还,尚需进一步研究。
  
  所以由此可知,发现孩子非亲生,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赔偿。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三、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若婚后获得了孩子抚养权,才发现孩子非亲生,那么此时当然可以要求法院变更抚养权。但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证据,证据孩子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女,否则的话主张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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