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一、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否合法?
  
  主动提出离职公司给予赔偿金是合法的,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过错,员工提出辞职,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没有补偿或赔偿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用人单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义务。那么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还负有上述给付义务呢?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因为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二、孕妇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对怀孕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该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单方解除与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
  
  但是,如果是怀孕女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他是处于一个不对等的状态,毕竟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他有很多的规章制度需要约束我们的劳动者啊,劳动者他才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说用单位存在过错价的解除合同需要赔偿。
  
  


·公司3个股东需要社保吗?
      公司3个股东需要社保吗?公司3个股东可以不用缴纳社保,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二、公司缴纳社保流程1、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什么是企业重组它的目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企业重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怎么弄
      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销流程:1、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向注册地工商局申请注销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也是填表、交上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等候回音。3、需要委托...


·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如何处理?
      每年应届大中专学生毕业前后,都是用人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的黄金季节。作为毕业生,收到了心仪单位的offer后,应该如何处理自己的档案呢?很多人会把档案不当回事,但其实处理好档案会减少以后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下面就来谈谈公司招收应届毕业生后,档案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 1、毕业生“学...


·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能是企业,如今在公安机关查获的案件中,很多都是企业犯罪的。群众投资企业被骗取钱财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那么,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一、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指定代表或...


·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什么?
      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什么?分公司总公司合同专用章规定是分公司和总公司都可以用专用章,但是责任承担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签订公司投资股权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1、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2、入股方式要搞明...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要收钱吗,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有传言说为鼓励创业,国家对于注册公司实施了免费的政策,但是公司注册需要核名、刻制公章等程序,公司注册还有注册资金一说,公司注册真的不要收钱吗?那下面我们就公司注册需要的费用和公司注册资本来讨论公司注册要收钱吗这个问题,希望以下整理的内容对创...


·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一、公司合同诈骗报案材料包括哪些 1、提供所签订的合同(协议)。 2、提供涉嫌人签订合同的虚构单位,冒用他人名义的相关依据。如:留下的印章、印鉴、假名片、假工作证、假营业执照,盖假公章各种证明等。 3、已经履行小额合同、部分合同的,提供已履行...


·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对现公司的股价有何影响?
      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对现公司的股价有何影响?一个公司,想要规模发展的越来越大,以及未来的走向更加明确化,那么毋庸置疑的,大多数公司都会考虑上市。而对于已经上市的公司来说,就要想方设法的去并购其他公司。相应的被并购重组的公司也就随之上市了,今天我们就给您分析一下被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