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是什么?个人租房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二、违约金上限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条款,法律也未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数额的,但只要由于违约造成了对方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对方遭受的实际损失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比例,双方都接受就行。违约金的比例规定要看具体的内容,如开发商延期交房,其违约赔偿为万分之二;买方违约,定金不能收回,卖方违约加倍返还定金等。一般涉及到开发商违约的内容,赔偿的比例就较低。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应该是对合同法违约金过高的一个注解,而不是对违约金比例的规定。看来合同双方在签订了合同条款后,已具备合同法中的效力,任何一方发生违约,则会予以合同当事人对方予以相应的赔偿,违约金的上限应该根据损失程度来估算。综上所述,个人与房东签合同想要在房屋之上建立一个租赁的关系,那么这个关系一旦成立就要求两方都按照之前的协议完成相应的交付,一般都会为了预防和处罚违约的人而设置了相应的违约金,但是既然带有惩罚性就没有必要太高而造成新的损害。
  
  
  


·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在离婚分割房产的时候,由于房产是属于不动产,因此即使房产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也不可能将房子判为一人一半。所以更多情况下,针对房产分割的时候通常都是通过竞价的方式,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离婚房产竞价也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诉讼离婚房产怎么竞价? 一、在我国诉...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二、房屋买卖不破...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
      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怎么过户?离婚按揭房归另一方房子的过户必须在提前还完贷款的前提之下,然后再向有关的部门提出这样的一种过户的请求,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呢?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不能只图便宜。3,在签合同的时候要看清合同,明确维修责任,以免之后发生纠纷。4,租房子的押金...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说到拆迁房是不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这样就要看一下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是在婚后购买还是婚前购买,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前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购买的那个人,如果该拆迁房是你们夫妻双方在婚后买的,那么该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婚姻法...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
      很多时候,因为想尽快拿到现房,我们会选择购买二手房。二手房是他人名下的房产,情况有时候比较复杂,所以二手房交易要非常谨慎细心,尤其是关于合同的签订。下面我们随着我们来了解下二手房交易签订合同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签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


·房屋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需要如何处理?
      现在,大多数人身边都会出现出租房屋的现象。相应的,就会出现租房的合同到期的现象。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了之后怎么处理呢?是否需要去解除合同?如果承租人打了欠条未还钱怎么办?续租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呢?下面我们就对于以上三个问题进行回答。 一、租赁合同已履行完毕后是否需要解除...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甲乙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属于谁的? 1、父母在子女婚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是最好理解的,就是属于个人婚前财产,非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婚后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如果婚后父母全款出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一方的赠...


·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二手房不能过户怎么办? 买卖双方想要购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时,可以先以赠送给房产来办理房产权过户问题,赠送方需要提供赠送此二手房的公证书,被赠送那个人也要提供接受房屋赠送的公证书,要不然两个人一起提供一份关于房屋赠送签订的合同书,当提供了关于赠送房屋双方都同意的公证书就可以办理...


·上海长宁离婚房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房产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有些时候是您终极一生追求的目标。自然夫妻离婚的时候,婚姻关系既然已经破裂,肯定也会对房产的问题进行分割的。房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协商好的话,在法院处理房产分配的时候,也是注重证据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上海长宁离婚房产分配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国家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了减少一人持有多套房产,从而出台了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来进行限制。那么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都包含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