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一、非婚生子女有什么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非婚生子女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如果生父母或其中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未成年的、不能独立生活的非婚生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和教育费的权利;
  
  2、非婚生子女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
  
  3、非婚生子女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对于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干涉侵犯。
  
  二、对非婚生子女的保护
  
  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检验社会法治理念发展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完善社会法治发展的重要一环,应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一)建立婚生子女推定与否认制度
  
  1、确立婚生子女的推定制度
  
  所谓婚生推定制度是指子女婚生性的法律强制规定。只需证明在子女出生或受胎时丈夫与子女的母亲有婚姻关系,且子女是丈夫之妻所生即可。以此也可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一定的改善,不至于机械地一味给予非婚生子女冠以“黑户”的帽子。对于判断婚生与否,采取出生与受胎混合主义立法例是合理的。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
  
  2、确立婚生子女的否认制度
  
  有推定就有否认,以相反的制度作为反向救济手段。婚生子女的否认是指丈夫证明在受胎期间内,未与妻子有同居行为或者有其它证据证明子女非由夫之受胎,而依法否认子女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的制度。应当对提出否认人的范围、事由、否认期限和方式以及举证责任进行详细规定,便于操作。
  
  (二)建立我国婚生子女的认领制度
  
  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可以进行认领,以确定亲子关系。而未经生父认领的,在法律上就不能认为二人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由此可见,认领是确定非婚生子女与生父之间是否有法律上亲子关系的重要依据,因此确立认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三)确立婚生子女的户口申报、监护与抚养制度
  
  1、简化户口申报手续
  
  我国的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流程非常复杂,而且经常受到各个环节的堵卡,很多非婚生子女的户口问题一直到其学龄甚至成年后还未解决,造成了很多问题。基于保护非婚生子女的考虑,必须简化程序和手续,如此还可以说是“享受同等权利”。
  
  2、确立非婚生子女的监护制度、抚养制度
  
  笔者认为,在明确保护非婚生子女时,自然要明确其监护和抚养问题。这是从“非婚生”到“婚生”转变的应有之义。
  
  非婚生子女可以要求生父生母给予其相似或相近的生活条件。
  
  此外,对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用难以落实的现状,建议建立一套政府先行垫付制度。即由政府拨款儿童福利机构或慈善会先行垫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再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还。确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长。
  
  虽然,在我国法律上给予了非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并且也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利给予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非婚生子女都是受到了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的,往往他们享受的权利与婚生子女享受到的权利并不对等,甚至在有些家庭视非婚生子女为耻辱,剥夺了他们继承其亲生父母遗产的权利。
  
  


·国家赔偿金支付机构是哪个?
      人无完人,国家的从事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审理某些复杂案件时也会存在错案的情况,所以这些受到人身或经济损害的人被释放之后,为了弥补自己蒙受的损失就想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受害人申请的是合法的国家赔偿,之后就应该可以获得申请赔偿金了,那么,国家赔偿金支付机构是哪个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方面...


·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子女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


·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怎么办?
      父母,从孩子出生开始就担负着抚养的义务。但是很多父母在离婚后,因为种种经济或其他原因而不想支付抚养费,因而导致了许多经济纠纷的发生,也间接伤害了孩子的心灵。到底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下面我们就马上帮您解答。 一、离婚必须要给抚养费吗? 从道德的角度来说,抚养...


·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如果不能就未成年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那此时就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而只能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争夺抚养权,自然是要提供相应证据才行的。那到底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都争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离婚夫妻因为子女的...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法律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吗? 1、现目前法律不会取消夫妻共同财产,特殊情况除外 2、夫妻财产制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以及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夫妻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夫妻财产的清算和分割等内容,其核心是...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
      离婚后争取孩子抚养权条件是什么1、积极条件教育程度高、经济条件好、跟孩子感情好、从小跟随一方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时间多2、消极条件绝育,对方有严重疾病、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犯罪被劳动教养、被逮捕、被收监服刑或者较长时间出国无法直接抚养的3、硬性条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在夫妻财产里面,具体可以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之所以要这样区分,是因为法律中规定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只能对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那么实践中,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


·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夺抚养权在离婚案件当中
      当事人离婚如何争夺抚养权在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


·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
      夫妻离婚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不管是以哪种方式离婚,此时对于当事人来讲都是很重要的。有的人为了更好的处理离婚事情,选择找律师来帮助自己。但并不是所有离婚都需要找律师,那么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不用找律师的情况有哪些 (1)情...


·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离婚时要如何调查对方财产 一般情况下,对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自己可以私下进行调查,个人调查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存折、工资条、有无房产证等等比较方便的调查。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个人进行财产调查往往受限于地域、时间等的条件。如,对方的收入,一般情况下,个人去公司问对方的收入,是不会得...


·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居离婚必须要满足至少两年的时间才行,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在判决离婚之前,还需要对分居情况作出认定。到底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分居满两年一定会判离婚吗 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