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国主要授予的专利类型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我国主要授予的专利类型有哪些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发明专利)、短期专利(相当于大陆的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发明专利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2.实用新型专利?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3.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二、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什么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根据我国专利法第2条的规定,专利法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外观设计:又称为工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要申请授予专利权,就需要具备三性,即新颖性、实用性以及创造性,否则的话是不会被授予专利权。但即使在授予了专利权之后,法律对不同类型专利的保护对象和保护期限也不太一样。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二十年。而对另外两种专利的最长保护期限,最长只能达到十年。
  
  
  


·商标授权书样本长什么样?
      商标授权书样本长什么样? 商标授权书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定...


·如何形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
      如何形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行为,恶意抢注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上,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折衷原则”。《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侵权商标案可以上诉吗
      商标如果被他人侵犯了,此时可以通过行政方法来维权,即向工商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


·专利共有合同如何起草?
      专利共有合同如何起草? 专利开发人对于专利享有独占权和使用权,但是有时候往往一个人或者一个单位的能力有限,不能够独立完成专利项目的开发,这个时候就需要几个人或者几个单位进行联合开发,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专利共享,一般这种情况,都会签订专利共有合同,那么,专利共有合同如何起草?具体...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十分重视知识方面的权力的,比如说专利权的话就是其中的一种,知识产权很多人对于专利权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当然,专利也可以进行委托开发,委托开发涉及到一个合同的问题。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委托开发专利合同范...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产品在申请专利之后,可以获得来自法律方面的保护。而实践中,并不是提请专利申请,就一定能成功,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申请专利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内容有什么?
      韩国专利申请委托书的内容有什么?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方拟就项目申请发明专利,特稳妥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1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呢为甲方代理人,办事专利申请事项。2丶委托事宜 :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


·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体育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14条规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如下所示:(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第2款的规定,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
      我生产食品别人抢注了商标应该怎么办(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标局的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