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是有效,因为本来在我们国家对于离婚的时候就鼓励大家自己的来进行一个解决,并不需要法院来进行一个判决,只有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会最终到法院来进行一个离婚诉讼过程的。无权分割他人的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
  
  婚姻法对于共有财产和各自财产的定义划分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
  
  二、分割原则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然对于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可能存在着一些离婚协议,这个时候就会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一个约定分割,这样的一种分割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有效力的,如果说其中内容涉及到一些他人的财产处分的话,自然是无效的。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起诉?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即无法协议离婚,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申请法院判决。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
      探视权一般常在离婚家庭中父母对婚生子女的一种权利,离婚一般会对孩子成长产生影响,但是父母为了孩子好一般都会有探视权。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说明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止探视权的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所需材料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身份证件 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c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d澳门居民:澳门居...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一、被胁迫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2023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婚姻要想获得国家承认,领取结婚证是必然途径,因为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在办理结婚证时,需要我们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证件,那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2018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


·刑事案件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
      刑事案件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 一、刑事案件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 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家属需要等监狱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


·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二人曾经生育子女,那么子女的抚养权必定归属一方所有。但是即使一方已经获得抚养权,但是抚养权也是可以变更的。但往往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在抚养权变更以后,往往不去执行,这是本文要讨论的问题:抚养权变更后,对方不执行怎么办? ...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多少? 没有具体金额。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在夫妻离婚时最重要的就是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费。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


·女方想分居,分居协议怎么写
       女方想分居,但听人说最后写一份分居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分居协议具体该怎么写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分居协议怎么写 1、缓解家庭矛盾,避免草率离婚。分居可以使夫妻双方暂时分离,各自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但仍有不少孩子是在政策之外出生的,那么此时还是需要依法对父母征收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但这个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1、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