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不管是修建房子还是修建其他类型的工程,一般来说,大的工程都是会将其他的部分业务以发包的方式散发出去,承包给其他专业单位来做,这也就会涉及到单独发包,那么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工程量如何计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土方工程工程量如何计算?
  
  (一)清单项目设置及说明
  
  1、土石方工程共包括四部分12个项目,其中土方工程6项(常用项目2项,平整场地和挖基础土方),土石方回填1项(土石方回填)。
  
  2、一般情况下,基底钎探(钻探及回填孔)、土方运输不单独列项,应包括在主体项目中。
  
  3、几个名词:平整场地、竖向布置挖土、山坡切土、挖基槽、挖基坑、大开挖等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报价时更能反映工程实际状况,招标人应对项目特征进行必要和充分的描述,如土壤类别、弃土取土运距、挖土厚度、回填要求等。
  
  5、因地质情况变化或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的变更。由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现场认证,依据合同调整。
  
  6、干湿土的划分《计价规则》P34 (8)
  
  7、土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计价规则》P38
  
  8、注意:编制清单时不考虑施工方法,因此,不再分人工土方工程和机械土方工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二)主要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
  
  1、平整场地:指建筑物场地内厚度在±0.3m以内挖填运土及找平。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以m2计算。
  
  ※“首层面积”如何定义?阳台如何计算面积?
  
  ※“首层面积”指建筑物首层所占面积,不一定等于底层建筑面积
  
  ※“首层面积”应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计算。落地阳台计算全面积;悬挑阳台不计算面积。设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采光井等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部位也应计入平整场地的工程量。地上无建筑物的地下停车场按地下停车场外墙外边线外围面积计算,包括出入口、通风竖井和采光井计算平整场地的面积。
  
  2、挖基础土方:按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以m3计算。包括带形基础(挖沟槽)、独立基础(挖地坑)、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大开挖)及设备基础、人工挖桩孔等的挖土。
  
  ※挖基础土方的编码应根据不同的基础类型列项,带形基础根据其不同的底宽和深度编码列项;独立和满堂基础则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列项。
  
  ※计算土方工程量时,以设计图示净量计算,放坡、操作工作面、支挡土板等,在计价时考虑。
  
  1)挖沟槽:指挖土深度>0.3m,长>3宽,宽≤3m(即细长条的)
  
  V=B×L×H 或 V=B×H×L
  
  B—垫层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L—垫层长度(L中,L内-(B/2-b/2)×T型接头个数)
  
  2)挖地坑:指坑底面积≤20m2(即小面积的)
  
  V=A×B×H
  
  A、B—垫层长度、宽度
  
  H—挖土深度(垫层底面标高-室内外高差)
  
  3)大开挖:指坑底面积>20m2(即大面积的)计算同 2)
  
  4)人工挖桩孔: V=3.14×R2×H
  
  ※人工挖桩孔与砼灌注桩工程内容中的成孔是不是一回事,二者有没有矛盾?
  
  ※以不重列为原则。如将人工挖孔列入"砼灌注桩"项目内,则不再列"挖基础土方"。如属两个结算单位施工,也可以分列。
  
  3、土方回填:按体积以m3计算。包括基础回填土和室内回填土。并包括指定范围内的运输
  
  1)基础回填土:
  
  V=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
  
  2)室内回填土:
  
  V=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厚度
  
  =(S底-L中×墙厚-L内×墙厚) ×(室内外高差-垫层、找平层、面层等厚度)
  
  ※主墙厚度:承重墙或厚度在15CM以上的墙,不扣除垛、附墙烟囱、垃圾道及地沟等面积
  
  4、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适用于管沟土方的开挖、回填
  
  ※地沟土方开挖、回填应包含在地沟中,一般不单独列项。
  
  5、土方运输(一般不单独列项):按自然方以m3计算。
  
  若无法按自然方计算的,可按压实方量×1.15的系数.
  
  从上述介绍中想必您也了解到了“土方工程能单独发包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事实上,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的规定,工程类的项目施工是需要以招标的形式进行的,不能私自进行发包,当然,我们的土方工程也属于是工程类的项目之一,自然不能单独发包。


·我们现在到公司上班都是必须要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
      我们现在到公司上班都是必须要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表明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同时规定一些必要的条款,以免在以后的工作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但其实还是用很多因为劳动合同而产生纠纷的案例,那么到底哪些是能够造成纠纷的点呢?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劳动合同争议诉讼时效这个问题。 关于劳动纠纷...


·我国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在山东潍坊部分不幸遭遇到工伤的员工,因为工伤直接导致员工本人的劳动能力可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是一方面是为了让用人单位对员工本人赔偿,另一方面也秉着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负责任的态度,申请工伤伤残鉴定是很有必要的。不过相信这部分人员最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潍坊工伤伤残鉴定多长时间出...


·员工满试用期辞退如何补偿
      员工满试用期辞退如何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解除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三种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 1、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


·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在雇佣劳动者时,一般都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劳动合同,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的。具体来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有哪些后果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公司缩小规模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缩小规模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一、公司缩小规模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电力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其出现质量事故,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所以说,电力工程的质量是建设单位非常看重的。建设单位在电力工程竣工后,会组织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定。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在很多的工程中,建设单位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预付一部分资金作为国土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样可以防止一旦工程建设出现问题,就可以用这笔资金进行维修,这样就可以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同时又可以保障建设单位的基本权益,而国土工程质量保证...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
      建筑工程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所以在工程施工前,会由施工单位交给建筑单位一部分的保证金,用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质保金并不是个别的现象,二十在建筑工程行业比较常见的现象。质保金的转让是有比例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保金转让比例的规定也是具体的。 一、工程质量保证金转让的比例 根...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
      我们知道,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如果发生工伤,企业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员工如果出现交通事故,且该交通事故有一半的责任在于该员工,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责任一半能否报工伤 若是因工外出,因工作...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