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工资补贴的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加班工资补贴的标准是什么?(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员工加班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拒不支付的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情况进行赔偿。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有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


·误工费与劳务费的区别有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认为误工费是在工作的过程中受伤或是因意外事故,如车祸、高空坠落等受到损伤而影响到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费用,作为伤者是有权要求企业赔偿自己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而劳务费许多人可能都会认为就是工资,但其实不然,劳务费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


·一、去做了工伤鉴定多久才能出结果?
      一、去做了工伤鉴定多久才能出结果?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一般来说,申...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一、酒店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


·法律中规定撤销工伤认定的事由都有哪些
      要想认定部门顺利的做出工伤认定结果,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当然对于认定结果,不管是受伤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有权表示不服,另外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撤销工伤认定的情况。那么法律中规定撤销工伤认定的事由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相关判决书进行统计分...


·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工作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代理律师工作是什么 (一)律师介入时间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二)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要求吗?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要求吗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
      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众所周知,为了对房屋的质量建造等进行质量上的确认和保障,相关机构出台了多条规范标准。防水工程质量也是规定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工程环节,那么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屋面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建设...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一、索赔条款 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特殊保密增加的措施费; (2)工程师指令错误,给承包人造成损失; (3)因发包人原因,承包人在施工中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承包人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无效和合同有效肯定会带来不同的法律结果:合同有效,则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执行即可;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合同中除了有关争议解决方式的约定有效外,其余合同条款都没有效用。在下文中就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