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商标是可以为所有人带来经济利益的,尤其是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等等。由此,现实中不法分子常常实施侵犯他人商标的行为,然后谋取非法利益。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您知道常见的包括哪些吗?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吧。
   一、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该条又可分成四种商标侵权的形式:
  (1)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也属于同一种类。
  (2)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相同,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
  (3)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标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同一种类。
  (4)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近似,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3)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二、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怎么办
  侵权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1、协商其优点在于避免诉累、不伤和气、可由竞争对手变为合作伙伴。
  2、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其优点在于程序简便快捷、可以及时制止侵权。
  3、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优点在于手段多、效力强,但程序复杂。
  可能不少商标所有权人都曾遇到过自己商标被他人侵犯的情况,而此时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才好,我们建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而在平时也要做好商标的保护工作,防止他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至于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几种,这也是商标所有人应该了解的内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商标不受侵害。
  
  
  


·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负什么责任?
      侵犯他人著作权需要负什么责任?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1、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 当事人是否进行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当然要是能够申请注册的话,那么将会更多的受到来自相关法律的保护。而在进行版权注册的时候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计算机软件版权注册费用...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死后多少年?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


·侵犯著作权判1到2年可缓刑吗
      侵犯著作权判1到2年可缓刑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判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是什么?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


·专利权侵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专利权侵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1、全面覆盖原则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也是首要原则。全面覆盖原则,即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原则或字面侵权原则。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2、等同原则“等同...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所有权归属给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


·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如何区分
      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如何区分(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是存在于商品中的一项具有独特性的标志,让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商标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这种商标必须要经过申请,那么您都想知道在我国商标申请合同模板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商标注册申请...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何确定的? 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原则上,我国采取国际通行的“折衷原则”。《专利法》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一、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之诉合理吗? 恶意抢注商标确认不侵权属于合理说法。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