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一、与分公司合作怎么签订合同?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有无营业执照
  
  (一)、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根据《公司法》14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具备一定的经营资格,其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缔结的合同,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不会被认定为无效。
  
  2、法律后果: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无独立财产及完整的责任能力,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故在司法实践中,合同向对方可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总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总公司共同承担。
  
  3、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基于以上规定,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可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诉讼。
  
  (二)、若分公司无营业执照
  
  1、合同效力:
  
  (1)若总公司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或事后追认,则分公司签署合同的行为应视为代理总公司签署合同,其合同效力、责任承担、诉讼主体详见第二条。
  
  (2)《民法通则》第55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如分公司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且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因其不具备经营资格、行为能力,其所签订的合同无效。
  
  实践中对于合同的签字盖章,分公司可能有公章或无公章,分三种情况:
  
  (a)分公司抬头签约,分公司盖章:如上所述,因无营业执照,该公章或其他印章无法律效力。
  
  (b)分公司抬头签约,总公司盖章:由总公司承担。
  
  (c)分公司抬头签约,个人签字:个人如系总公司授权代表或其他重大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则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否则,一般由该个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在此情形下,该个人可能与总公司之间系挂靠、合作或者其他关系,但总公司未依法设立该分公司,而是个人挂靠在该总公司名下,对外却以所谓的分公司名义。
  
  2、法律后果。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经营资格、责任能力,其签署的有效或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设立它的总公司全部承担或由个人承担。
  
  3、诉讼主体。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不属《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不能作为诉讼主体,故,相关的诉讼应由总公司或个人参加,分公司不能作为原告或被告参加民事诉讼。
  
  二、与分公司签订合同——授权及代理权限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
  
  (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
  
  (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
  
  (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
  
  (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
  
  基于以上规定:
  
  1、有权代理。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属有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有效;
  
  2、无权代理。若分公司无总公司的授权,或超越总公司的授权,属无权代理,其签订的合同无效;
  
  3、表见代理。虽属无权代理,但合同相对方(如贵司)有理由相信分公司有完全的代理权的,属表见代理,其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
  
  然而,无论是否涉及表见代理,分公司的某些民事行为无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三、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企业资质证书
  
  某些所谓的“分公司”,并非总公司设立的真正的分公司,只是挂靠在“总公司”名下,并借用“总公司”的相关资质而已(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等)。
  
  由于资质证书属于特别法对于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以上“分公司”签订的需要特定资质完成事项的合同,往往是无效的,也违反招投标法的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在总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之前,应该先调查分公司是否有营业执照。有营业执照会免去许多没有营业执照的麻烦,同时要观察分公司是否有授权和代理权限,最后还要检查企业的资质证书,这三者几乎是缺一不可的,如果缺少某一项会对总公司不利。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
      公司融资的风险有哪些内容呢? 融资作为一个公司集资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融资的过程中也会受到像市场经济的波动等原因的影响从而产生风险,作为公司的经营管理者 理应分析清楚风险产生的原因及风险的性质,并运用市场经济相关规律根据公司自身情况制定经营对策,化解融资风险。那么公司融资的风险有...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
      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有的公司虽然规模小,但是如果要进行运营的,必须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公司创始人需要携带必要的材料,到工商局办理登记,符合条件的,工商局应该颁发营业执照。那么,在我国公民应该怎样注册新公司呢?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办理公司...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是什么? 企业要得到良好的发展,首先得把企业融资问题解决好。而企业融资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高效达到目标少不了抓住其中的关键点,从企业融资的关键控制点出发,可以在企业融资的过程中避免发生问题的风险。为此,为您说明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的相关内容,请您往下阅读。 ...


·签合同时分公司告知总公司吗?
      签合同时分公司告知总公司吗? 一、签合同时分公司告知总公司吗? 签合同时分公司并不是一定需要告知总公司,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


·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一、和分公司签合同需要起诉谁? 可以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
      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有哪些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


·公司法股权章节讲述了哪些内容
      股权是公司制度的重要内容,但是现今我国还没有一部系统的股权法,关于股权的法律规定分散在公司法、证券法等数个法律法规之中。公司法股权章节主要集中在第三章,讲述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下面我们为您具体介绍。 一、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


·公司拖着不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如果...


·公司法中法人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中法人代表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中法人代表的职责主要是: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或变更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或者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以: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