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情况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二、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作为一种企业形式,合伙财产还是不同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合伙企业解散时也必须进行清算以偿还合伙债务,那么合伙解散时如何偿还债务?(一)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二)合伙企业解散的清算。1、清算组织的构成。按《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2、清算组织的执行。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是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是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三是清缴所欠税款;四是清理债权、债务;五是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是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三)合伙债务的偿还顺序。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一是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二是合伙企业所欠税款;三是合伙企业的债务;四是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四)合伙企业债务的行使期限。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需要明确的,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相关情况的认定,需要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来共同决定,并不能由个别人的意志来处理事项。对于合伙企业的解决也是如果,必须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办理,并且还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目前,我国“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答案是注册资本的实缴已经没有期限承诺限制。是不是还一头雾水,下面让我们来为你全面解答吧!一、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期限是多久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


·注册资本对公司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对公司有影响吗? 一、注册资本对公司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都是有影响的。 1、由于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算的,所以注册资金多,注册手续费就贵。虽然工商免费了,税务还是按照注册资金来收印花税的。 2、公司注册资本越高,所承担的民事...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为个人或者是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第三方担保平台,担保公司所担负的责任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如果是个人想要组建担保公司,关于担保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的我们整合了相关的资料,供您进行参考。 一、担保公司成立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
      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不管公司规模如何,都要有一个法人代表,其代表公司开展民事活动。通常来说,法人代表由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如果其离职不干,则公司就要及时变更法人代表,以防影响公司业务的发展。那么更换公司法人代表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做个了解。 一、更换公...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融资是公司在执行某个项目时需要更多资金运转而选择的一种取得更多资金的方法。当今社会,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普遍存在需要融资的情况,从而为公司赚取更多的利润。为保障公司和出资方的利益不受侵犯,融资过程中需要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协议范本。我们...


·分公司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吗
      可以,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属于经营者不?股东不是经营者,股东是股份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二条: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限公司的股东权利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
      审核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多少时间?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需要多久? 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是涉及双方乃至多方的资源重组,重组流程需要上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审核,获利批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收到...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


·公司成立两年可上市吗
      不可以。公司上市要求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公司成立两年,尚不满足条件。《证券法》第五十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那么我国法律中是如何对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量刑标准做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认定背信损害上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