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职工有哪类情形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怎么办(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工伤保险条例》第52条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关于属于工伤的情形,我国从正反两方面做出了规定。其中,如果是因为职工自己故意犯罪、自残或自杀、醉酒或吸毒导致发生事故伤害,则不能按照工伤事故对待处理。即使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依法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了工伤认定,最终有关部门做出的认定结果,也是不属于或者不视同为工伤。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其实大多数的劳动纠纷法律方面都要求了仲裁前置,也就是此时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委的处理之后,当事人对裁决结果不服的,那么才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而劳动仲裁也有时效要求,一般是一年,不过却也存在中断的情形,那么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仲裁时...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一、劳务工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劳务关系下员工发生工伤的,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劳务关系是...


·不能直接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用人单位需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据,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有少部分单位处于种种原因,故意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时处于不利地位,不能确定劳动关系后怎么办,有什么间接证据被法院认可双方的劳动关系,下面我们简...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几份够用?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面临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要求,那么具体哪些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几份够用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组织机构,只有是有法律上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都是可以向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的,我知道从事经营活动的必须向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属于方法的经营活动,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之后其合法的经营活动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一、个体工商户营...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并获得赔偿对于我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


·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工作合同单方面毁约可以私底下协商,要求违约责任承担或者诉讼解决。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高校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
      高校期怀孕公司能辞退员工吗?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是,不同地区的缴纳额度是不同的,那么,不同职业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否也会不同,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好奇的一个问题。因此,我们对公务员五险一金比例进行分析,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在住宅小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土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电气工程等,这些单位工程共同组成了完整工程项目。作为建设方,在验收的时候,要从检验批工程一直到单位工程为止,不同的级别对应的合格标准不同。那么,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那些规定?下面我们来...


·新版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是什么?
      如果从事高危工作,不慎受伤,需要进行工伤的相关认证,一定要注意区别两个法律概念,一个是认定办法,还有一个是保险条例,其中认定办法是针对认定的种类以及标准作出的决定,而保险条例责任负责规定赔偿的相关事宜,我们以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为主要切入点,来详细的解读一下,希望能给您一些帮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