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在对作品进行分类的时候,如果是利用单位的职务之便创作的,那么就称之为职务作品。实践中,确定作品的归属是很重要的。那么这个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职务作品版权属于谁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如果在作品完成两年内,单位在其业务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其许可第三人使用,使用方式不受限制,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作品完成后两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可以许可他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该作品:其所获报酬,由作者与单位按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作品完成两年的期限,自作者向单位交付作品之日起计算。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
  认定这类职务作品,应当注意:第一,从事创作的物质技术条件主要是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提供的。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为创作专门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第二,上述作品的责任(应包括各种风险和法律责任)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归谁
  我国《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即合作作品可能存在整体著作权与单立著作权的问题。整体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中可以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的部分的作者对该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合作作品之共同享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照各自创作的那一部分作品所应得的权利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即按份共有。著作权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全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但在转让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著作权,即共有的著作权人不划分各自对著作权所占有得份额,共同对合作作品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著作权人在分割财产权力时,一般是平均分配。
  实践中,对职务作品版权的归属,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有的情况下职务作品是归创作者个人所有的,但有的情况下却属于单位。如果最后确定的著作权人不同,那么相应的保护期限截止日期也就有可能不同。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
      商标到期未续展的商标能注册吗?能注册的,如果期满权利人没有主动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会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此时权利人可以采取申请商标复审的办法挽回。在商标被宣告无效之日起一年后,可以再就相同或近似商标提出申请注册,不过注意商标注册申请提出的时间问题,一年内提出的申请商标...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说到著作权登记官费其实这就是指在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相关部门收取的手续费,这是与代理机构收取的代理费相区别的。那您知道我国的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


·商标注册申请书格式
      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在我国是受到比较全面地保护的,侵犯他人商标的话,可能会被判处刑罚,还会承担一定的金钱上的赔偿,但是这前提是商标的所有权人已经向有关的商标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册了商标权,只有申请了这个权力之后,才能够对这个商标进行使用、处置,如果没有申请成功的话是没有这些权利...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
      职务发明专利的权利划分给谁?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


·专利权人如何保护专利权
      专利权人如何保护专利权您都知道,专利侵权的案件在我国经常发生,屡见不鲜。你知道作为一名专利权人,当发现自己的专利被侵权时,应该如何去保护自己的专利权吗?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讲解专利权人该如何保护专利权,详情请阅读下文。根据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专利被侵权时,有三种(官方)专利保护途径供选...


·软件著作权保护年限怎么算
      软件著作权保护年限怎么算50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转让商标和续展能不能一起进行?
      转让商标和续展能不能一起进行?商标转让和续展可以同时进行。两个同时提交申请文件:商标转让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商标转让所需资料1、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转让双方为企业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为个人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一份);2、...


·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商标应该怎么转让?
      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商标应该怎么转让? 一、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


·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范围有哪些?
      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的范围有哪些?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是我们生活重经常听到见到的,看到这个词我总能想起电视广告里的那句“中国驰名商标”,也总能想起电视里的那些为商标打官司的公司。那么商标到底是什么呢,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给你分析分析吧。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


·别人抢注了我的35类商标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别人抢注了我的35类商标要承担刑事责任吗?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一般不会被判刑的。《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