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勘察现场5日内委托鉴定,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2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出具事故认定书。所以事故认定总的时间最长不超过40日。医疗费和误工费并不是交通事故中必然会产生的两种民事赔偿项目,因为有些交通事故可以说本来就非常的简单,各项检查下来也没有给当事人造成任何的影响,而当事人却无端的索要一些不合实际情况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的话,讹诈别人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武义交通违章处理去哪里
      违章应该去车辆辖区车管所或交警队处理。一般来说,违章后15天内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违章情况,交警部门可以给你发送信件,但只要15天内在网上可以查,就不受一个月的限制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申请么?
      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能自己申请么? 可以由个人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 (1)受伤鉴定委托书; (2) 病历: ①门诊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②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要有对应的盖章; ③...


·交通事故受诉法院该怎么确定
      以仲裁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肯定要知道应该去哪里申请仲裁。当然了,要是想要向法院起诉的话,则也要清楚的知道此事交通事故受诉法院是哪个,那么实践中这个交通事故受诉法院应该怎么来确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受诉法院该怎么确定 1、受害人在提起诉讼时...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罚不服怎么办
      要是机动车驾驶者出现了违章行为,并且被交警发现或被电子眼抓拍到的话,此时就会按照相关的规定,对其做出具体的处罚。不过,法律也赋予了当事人不服的权利。那现实中,要是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罚不服怎么办才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处罚...


·一、贷款买车划算吗
      一、贷款买车划算吗的比对贷款买车划不划算并不是绝对的。要将个人情况与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其他因素综合来看,才能得出贷款买房是否划算的结论。为了让消费者更了解目前汽车市场上的贷款方式,本人此次拿一款车型贷款为例,该车车身价是119900元,首付3成,贷款83930元,还贷时间为3年...


·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现在人的生活水平是越来越高,基本上每一家每一户都有自己的车辆,随着车子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而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就更多了,当然如果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的话是可以算工伤的,那么车祸工伤认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何进行认定? 如果遇到相关交通事故...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
      我们在购买房屋时,应该签订购房协议,购房协议中包括双方交易的各种内容,比如买卖双方个人信息,所要购买的房屋的具体信息,交易价格以及双方违约责任等等。协议中各条例都应该清楚具体一一列明,这将涉及到买卖双方各自的权益问题。那么,购房协议怎么写符合要求?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


·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手续是什么?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公司法规定,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公司企业必须为其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公司法人作为公司企业的法律代表人和创立者,公司企业是否需要为其购买缴纳社保?公司法人怎么交社保吗?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是否需要为其缴交社会保险,需要根据...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
      随着现在公众法律意识的提升,当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对交警出具的鉴定意见提出质疑,这就首先需要明确交通事故要做的检验鉴定都有哪些,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提出质疑的准确性,那么对交通鉴定意见不服怎么办,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要做的检验鉴定都有哪些 (一)尸体检验:尸体检验...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一、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 20年产权到期要交多少土地税的问题需要以地方政策为准,每个地区的地税标准都不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车辆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车辆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2、质物的状况 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