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必须要存在的;
  
  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什么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共同要件,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有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除了危害行为以外,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客观方面的重要内容。
  
  二、犯罪客观要件的判断标准
  
  1.条件说的判断标准与实例
  
  2.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的关系
  
  注意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只是负刑事责任的客观条件之一,有因果关系未必都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没有罪过或者不具备主体资格,即使有因果关系也不负刑事责任。
  
  3.因果关系的中断
  
  注意:介入的因素是异常的因素,也是行为人无法预料的因素。
  
  三、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对象
  
  在刑罚分则中如果有特别规定,要注意它的特别规定。如侮辱国旗、国徽罪,行为对象是国旗和国徽;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行为对象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强奸罪,行为对象是妇女。
  
  客观要件中的行为手段或者方法,要注意有些特别规定。如,强奸罪、抢劫罪、劫持航空器罪等手段都是要求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
  
  客观要件中的行为的时空条件,如非法捕猎罪,非法捕捞罪,都是作为定罪要件的。而有些情况下,时空条件是作为加重处罚的情节。如抢劫罪中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入户抢劫,对于地点的要求,不是对抢劫定罪的要件,而是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节。
  
  四、犯罪客观要件的危害意义
  
  1.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之一。
  
  2.区分犯罪形态的标准之一。
  
  3.影响量刑轻重的因素之一。
  
  危害结果的类型划分:
  
  有的罪是以发生结果作为既遂条件的称为结果犯。
  
  有些罪是以发生结果的危险作为犯罪既遂标准。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修正案把这个罪作了修改,修改最重要的是把这个罪由"结果犯"修改为"危险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构成犯罪。
  
  只要有实施行为而不要求发生结果的犯罪行为,行为实施完毕,犯罪既遂的,这类犯罪称为行为犯。
  
  结果加重犯,刑法在基本的犯罪构成之外规定了要加重处罚的结果,按照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要加重处罚。所以,结果加重犯只能是法定的,也就是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还要注意行为人对这种加重犯的处罚结果通常是过失。但是,有些罪也有故意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的构成都是要有要件才能形成一起案件,而对于客观的要件也是属于要件必备的条件;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的情况来,没有要件一般执法人员 就不会进行立案侦查,这也是为了确保案件的真实和有效性。
  
  
  


·刑法盗窃罪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新刑法盗窃罪法条规定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络组织赌博罪应判处多少年?
      随着司法公安机关对赌博活动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传统利用实体赌场聚众赌博的行为有效减少,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查处,犯罪人利用网络平台聚集和分散方便、赌资清算快捷、躲藏隐蔽性强等特点,将赌场转移到互联网上,但最终还是无法逃避法律的严惩,那么,网络组织赌博罪判多少年呢? 一、中国刑法赌...


·案子两个月也没有判刑?
      一、案子两个月也没有判刑?《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1、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定罪的三个条件是什么?1.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定罪权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权的重要内容之一。人民法院通过自己的职能活动,查明犯罪事实,根据规定确认行为的犯罪性,这就是定罪活动。因此,定罪的主体是人民法院。2.定罪的客体是侵害法益的行为侵害法益的行为是定罪的客体,因而只有对行为才能认定...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一、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有罪吗? 无证驾驶撞人找人顶替骗保险是有罪的,对于数额较大的情况会判定为保险诈骗罪。 二、保险诈骗罪怎么判刑?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


·挪用资金罪三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罪三万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


·刑事案件直接证据有哪些?
      刑事案件直接证据有哪些? 一、直接证据 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


·非法持有毒品罪有什么规定
      我们国家是严打毒品一事的,所以对于非法持有毒品特意做了比较宽广的定义进行处理这类案件。首先,我们无需知道这些毒品具体是属于哪一种类的,不管是鸦片也好还是海洛因,只要行为人知道这是毒品并且是非法持有者,那通通都会触犯此罪。还有一点可以看出这一罪名的严苛之处在于数量上,此罪要立案对数...


·刑事案件谁可以聘请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其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其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等,可以为其聘请律师;如无近亲属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同学、同事也可以代为聘请律...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刑处罚 一、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判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此种行为一般都是以获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实施的使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监护人身边的行为,由于其性质是比较严重的,故而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就会构成拐卖儿童罪,此时会受到较重的处罚。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1、“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