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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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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的属于自诉还是公诉?
  
  故意伤害罪可以是自诉,也可以是公诉,需要根据故意伤害的案情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故意伤害案(轻伤)。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由此得知,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当中如果受害者跟犯罪嫌疑人已经达成了和解,并且在公安机关的介入之下积极履行了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这种时候,可以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了,也就是说是按照自诉案件来处理的,某种程度上也取决于受害者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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