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是怎样的 一、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
  1、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
  各地要站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高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加强对流转土地的用途管制,确保耕地用途不改变。既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进行农业产业开发,又要切实加强监管,防止改变土地用途,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坚决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利用农村土地流转规避土地管理审批,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坚决制止以资本下乡和推进农民集中居住为名,流转农户承包地,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商业开发的行为;坚决制止。“以租代征”、非法强占“四荒地”等以掠夺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的行为。严格设施农用地管理,对土地流转面积较大,确因产业发展需要配套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的,依法依政策按农用地管理;对以农业为依托的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确需建设的,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各级纠风、国土资源、减负、林业、农经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流转后土地经营情况的日常监管。各地要对近年来流转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法违规进行商业开发的,要从严查处。
  2、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
  各地要把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深化农村经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县有市场、乡有服务站、村有信息员”的总体要求,加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力。要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交易平台,开展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价格评估等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对于租期较长的,引导采取实物计价或租金逐年浮动比例的办法支付租金。要坚决纠正和杜绝流转农户土地“一口价”“一锤子买卖”的行为,确保农民流转土地全程收益。各级农经、林业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工作规程。各县市区要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和“一庭三室”(仲裁庭、受理室、调解室、档案室)的建设,落实人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信访工作,及时调处好土地承包经营、林权争议等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河南省土地承包管理办法
  1、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负责提供由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流转合同样式,并对全乡土地流转情况建立完整的档案,做到记录清楚,查找方便,保存安全,管理科学。
  2、对互换、转让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程序报请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证的变更登记。
  3、县(市、区)、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4、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流转土地的,应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切实维护各方的权益。
  对于河南省土地承包政策,我们在上文为您做了简单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河南省为了对土地的保护以及建立完整的农村流转承包服务体系,给了我们很大的优惠政策。同时我们为您整理了一部分关于土地承包管理办法的常识,供您参考学习。在我们实际的生活中以我们整理的这些,还不足以解决我们实际的问题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在我国每个地方对于征地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其中焦作市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当地的相关政策来制定了相关补充标准。但是一般来说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是差不多的,至于具体的补偿费用标准会有所差异,那么焦作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焦作...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
      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房地产行业越来越火爆,房子的价格一天一个价,在这个价格恐怖的年代,如果你所在的单位愿意做单位集资房,那真的是完美,而单位集资房建造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和商品房是不一样的,而单位集资房土地使用证与商品房的也不同。 一、什么是集资房 “集资房”...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否有诉讼时效? 【拆迁征地纠纷是有诉讼时效的】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不能僵化的解读,我们应该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拆迁程序是拆迁活动必须依照法定流程进行的具体体现,了解拆迁程序会使我们对整个拆迁环节有一个概括性的把握。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征地补偿拆迁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颁发拆迁许可证 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表明取得了...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国有划拨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这并不表示可以无限期、无条件使用土地。政府根据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时,原土地使用随之终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大多是为了解决城市中低收入...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领证(换证)申请,并提供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件及土地利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图件);2、国土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行测量查丈的,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申请者进行现场测量查丈并...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晋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程序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所有的土地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单位或者个人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像政府交纳一定的费用。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仅是政府在城市规划建设当中的重要的环节,也是政府吸纳社会资金的有效方法。各地对国有土地的出让政策也有不同,今天为打...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一、土地抵押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2023有哪些规定?
      无为县土地使用权有哪些规定?近些年,国家积极鼓励农村人口进城落户,由于农村权益与城市权益只能二选一的户籍改革政策,无为县居民在进城与务农中反复权衡比较。现无为县土地使用权在落实保障农民基本用地权益中都有哪些新政新规?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相关整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无为县土地使...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风街道、火连寨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85000元/亩;建设用地:85000元/亩;未利用地:68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石桥子街道、日月岛街道、张其寨街道。  ...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什么 不管是建设土地还是其他利民的工程都是需要用到土地的,所以城市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使用的,开发这些项目征用的土地如果有人已经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话是需要给予征地补偿的,一般情况下补偿的价值都不会低于原有土地的价值,那么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呢? 太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