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检察院刑事抗诉后裁判是否生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检察院刑事抗诉后裁判是否生效?不生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抗诉的机关,是一审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二、抗诉提起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同级人民法院再审时,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就诉讼费负担的裁定提出抗诉,没有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一)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对于检察院刑事抗诉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坚持按照上述条件来进行认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提出合法抗诉行为,否则是不只可以进行抗诉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能构成保险诈骗罪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保险,保险的种类繁多。只要出险,保险公司就会理赔。鉴于此,很多人为了获得理赔,就实施虚构保险标的,或故意制造事故等行为,事实上,这些行为并不会获得理赔,反而很可能构成保险理赔罪,那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保险诈骗罪如何认定1、侵犯客体是...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只有言词证据能定罪吗? 一、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中,“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 证据必须形成证据链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能定罪的,同时只有口供也不能定罪判刑,不能轻信口供。如果有其他的证据且相互...


·单位犯罪量刑金额150万应该有何处罚?
      我们您也就都能够知道,对于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来说,尤其是贪污受贿的会有相应的处罚,那么单位犯罪量刑金额150万应该有何处罚?根据国家刑法规定,金额达到150万以上的,应该会受到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量刑标准如下,受贿罪金额达150万,法定刑10年以上。根据刑...


·死刑改判无期需要多少年
      死刑改判无期需要多少年 死缓改判无期没有规定多少年就可以改判,相关法条只规定了可以减刑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


·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为了使人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刑事法律规范,明确禁止公民使用假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公民使用假币的情形依旧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公民个人来说,为了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了解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购买假币罪的呈现特征有哪些? ...


·苏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窃犯罪作为一个很古老的犯罪,不仅是我国,其他国家都将此规定为犯罪。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对盗窃犯罪的量刑处罚不同。即使在我国,不同的省市关于盗窃罪的量刑规定也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了解一下苏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
      犯罪中止有效性结果有哪些犯罪中止可以分为没有造成任何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和造成一定危害结果的犯罪中止。二、犯罪中止的认定: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即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行犯罪过程中,也就是在犯罪未完成之前停止犯罪。如果犯罪已经得逞,则不存在犯罪中止的问题。2.必须是犯罪分子自...


·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 刑事证据应该怎么收集
      只有把收集证据工作做好,才能为审查证据、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提供充分可靠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把收集证据的工作做好,缺少必要的证据材料,所谓运用证据来查明案件事实就是一句空话。所以,收集证据对于运用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是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那该如何进行刑事证据收集呢?在实践中,刑事...


·生产有毒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


·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是怎样的
      聚众斗殴说的简单一些其实也就是一群人打群架的行为,可想而知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正常管理秩序的影响是多么大的。当然对于聚众斗殴的行为,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也是会被认定为犯罪。下文中,本站我们带来聚众斗殴罪的构成和认定的内容,帮助各位更加详细的了解该罪名。 一、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


·强奸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很多刑事犯罪都是有具体的犯罪对象,如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公私财物,非法拘禁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人身自由。那么对于强奸罪来讲,其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分析介绍强奸罪的对象内容。 一、强奸罪的对象包括哪些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