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征地拆迁整治方案是怎样的?实施步骤是哪些? 一、组织实施
  (一)根据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征迁、统一补偿和分级负责、责任包干的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 县铁路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全面负责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县指挥部日常工作和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政策处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沿线乡镇(街道)对辖区征迁工作负总责,按照统一的标准和统一的时间,做好本辖区内的土地征占、青苗补偿、坟墓迁移、房屋拆迁、协议签订、拆迁户安置等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和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好征迁、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维护社会治安,营造良好的建设施工环境。
  (三)县国土部门负责土地征收(用)和报批、落实临时用地、组织复耕以及配合县人劳社保部门和乡镇(街道)做好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县财政、建设、规划、交通、人劳社保、农业、林业、水利、公安、民政、环保、供电、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征迁相关工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和施工单位按照业主职责和有关规定,做好征迁、建设等相关工作。
   二、征迁内容
   (一)征地拆迁范围
  1、红线内征地拆迁。原则上按铁路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和用地红线规定执行(包括设计变更)。
  2、红线外征地拆迁。边角地、夹心地、环境保护敏感建筑物的具体范围,由项目公司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共同核定,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分类处理(如遇特殊情况由县征迁部门与项目公司协调处理)。
  (1)边角地和夹心地。边角地是指新建铁路与既有铁路、高等级公路、河流、其它屏障性建(构)筑物地界桩之间形成了合围,而且无法耕种的小面积土地;夹心地是指新建铁路与既有铁路、高等级公路、河流、其它屏障性建(构)筑物地界桩之间形成的宽度小于 米范围内的长带型可继续耕种的土地。
  (2)边角地和夹心地上的房屋按拆迁处理。
  (3)新建铁路经过人口密集地段,距外轨中心线 米以内的住宅、学校、医院敬(养)老院等敏感建筑物,优先采取功能置换措施,无法置换的按拆迁处理。
  3、新建铁路从企业厂区穿过,其红线内拆迁量超过厂区建筑总面积 %或直接影响企业的主要生产功能,原则上应作整体拆迁处理。
   (二)征地拆迁数量
  1、用地数量。包括主线红线内用地量、拆迁安置用地量和“三改”项目用地量等,纳入项目用地同步报批。具体数量由县国土部门会同县指挥部、项目公司等成立联合调查组,在勘测定界的基础上,结合现场实际,对包括边角地、夹心地、“三改”项目用地等进行共同查核,确定数量,分类统计,共同签认。
  2、房屋拆迁数量。由县指挥部和项目公司成立联合调查组,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结合现场实际对住房、农用房、企事业用房、学校用房等进行联合调查丈量,确定数量,共同签认;无法改变功能继续使用而需拆迁的环境保护敏感建筑物,由县指挥部与项目公司等联合调查,确定数量。
  3、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拆迁数量。必须拆除或迁建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和地面附着物,包括水电、通讯、道路、桥梁、管线、市政、水利设施、河埠、机埠房、水井、水塔、晒谷场、树木、绿化物、围墙、广告牌、坟墓、庙宇等。建(构)筑物由项目公司与县征迁部门和权属单位共同现场查核,确定数量,分类统计,共同签认。地面附着物由项目公司与县国土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确定数量、类别,共同签认。
   三、土地征占的处理办法
  (一)铁路建设工程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被征占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国家建设需要,积极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的实施。
  (二)铁路建设红线内占用的集体土地、国有农用地,全部采取国家征收(用),征收(用)补偿费用按 政办发〔 〕 号文件执行。
  (三)对占用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收回,实行货币安置,货币安置补偿按
  政府必须按照以上的征地拆迁整治方案以及工作流程进行征地以及拆迁,并且依照合理的征地拆迁方案进行整治,这样更加规范和监督征地和拆迁的工作,也给人民们带来一份安心,让征地拆迁这项工作更加的严谨和有效率。如果遇到了不按照征地拆迁实施方案,制定不合理方案的问题,可以采用法律的途径来进行维护自我权益和人权,法律一定会有效并且切实际的保护人民的利益,不让人民的利益收到伤害。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异地贷款买房需要的手续 1.异地贷款,需要有在当地缴税时间在1年以上的证明。不同的城市要求不同,有的地区时间可能更长一些,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具体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 2.在异地贷款除了要有合法的身份和稳定的工作及收入外,贷款人还要有良好的信誉,当然最主要的还要有偿还银行贷款的...


·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
      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随着社会市场化进程的逐步加速,人们是生活水平也发生了变化。和人们生活相联系的住宅也从以前的单位分配变成了商品,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房价里土地出让金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那么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的呢,为您解答。住宅土地出让金如何计算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


·佛山市征地补偿2023年的标准是什么?
      佛山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是新的一年,相同的,许多的地方也出台了新政策。新政策的体现在方方面面,在征地补偿方面也出现了新的改变。那么,居住于佛山的市民对于佛山市征地补偿标准应该很感兴趣,下面我们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土地有三类、四类土地二种: 三类区片区...


·二手房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吗,流程是什么?
      众所周知,买房不是小事,二手房买卖更是如此。但是很多人都只是关注房产证的过户,并没有对土地使用证的过户进行关注。实际上,一套完整的商品房产权,应当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而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所谓的土地使用证,那么 二手房需要过户土地使用证吗?我们给您进行了整理,供您参考...


·商办项目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向国家申请土地肯定也是因为有相关的项目要开发和投资的,而且土地可以开发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作为商业用途的,土地可以延伸的价值都是通过这些商办项目的合理操作和经营体现出来的。可商办项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受国家限制,可能也是我们平常不太注意商办项目土地使用年限的依据是什么? 一、商办项...


·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
      如何能合法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继承权,农村宅基地到底能不能分割。这个问题是这些年的热门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有很多的疑问,那么农村宅基地继承分割是否合法,下面就由我们在本文中为您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与分割 宅基地并不属于个人财产,因我国《土...


·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随着我国科教文卫事业的不断发展,公民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出卖房屋,那么这时也会涉及到土地使用证的转让,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转让土地使用证应当依据法律进行,那么房屋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怎么写?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如何妥善解决拆迁补偿与安置的各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一般来说,政府作为拆迁征地的主体,一般直接向被拆迁对象提供相应补偿及安置措施,但有时也会让企业先垫付。那么,企业垫付征地补偿款协议如何订立,就成为一个十分关键的...


·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承包合同贷款政策需要注意什么 一、设定抵押要合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是农村承包经营关系的新型物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法定...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农村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如何收集证据?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 “打官司打的是证据”,所以证据在依法维权中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补偿砝码的不二法门。...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阳泉市郊区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一类区片范围: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53136元/亩;旱地/园地:26568元/亩;林地:13284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6642元/亩   二、二类区片范围:城市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