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目前,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关于交通事故的各项处理标准都在不断地进行完善和修订。那么,相信您不是特别了解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的具体内容,今天的我们将会为您介绍一下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
  
  计算方法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残疾赔偿金= 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60周岁≤受害人年龄<75周岁 残疾赔偿金=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伤残赔偿指数;
  
  3、75周岁≤受害人年龄 残疾赔偿金=浙江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
  
  4、受害人户口在农村的按照农村标准获得残疾赔偿金,户口在城镇的或者符合按照城镇标准获赔的,按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死亡赔偿金
  
  计算方法
  
  1、受害人年龄<60周岁的 死亡赔偿金=浙江省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周岁≤受害人年龄<75周岁 死亡赔偿金=浙江省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
  
  3、受害人年龄≥75周岁 死亡赔偿金=浙江省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被抚养人生活费
  
  计算方法 1、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8-受害人年龄)×扶养人伤残等级÷扶养人人数
  
  2、被扶养人年龄<60周岁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年×扶养人伤残等级÷扶养人人数
  
  3、60周岁≤被扶养人年龄<75周岁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20-(受害人年龄-60周岁)}×扶养人伤残等级÷扶养人人数
  
  4、75周岁≤被扶养人年龄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5年×扶养人伤残等级÷扶养人人数
  
  以上就是杭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其中计算的相关数据是由浙江省杭州市政府上一年所统计的人均收入及支出所决定的。其中还有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本文中没有列出,如果您还有有这方面的需求,建议您咨询浙江律师。
  
  


·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我国的民事法庭在审理生活当中民事纠纷的时候,是需要向原告方收取一部分的诉讼费用的。尽管最后这笔诉讼费用可以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肯定前期是需要原告缴纳的。自然离婚诉讼请求也不例外,人民法院如果决定受理此案件的话,就会告知当事人收取的费用的具体数额。那么,起诉离婚没有交费的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日评定准则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2、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二、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1、受害人有...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误工费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


·新车机动车牌照去哪办?
      新车机动车牌照去哪办?如今小汽车早已走入了千家万户,成为了人们主要的出行工具。您买到爱车后,要交一笔购置税,然后缴纳交强险,购买其它商业保险,之后就要给爱车上牌照了。完成上牌手续后,才能合法的上路。那么新车机动车牌照去哪办?下面我们就您普及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机动车牌照去哪办?...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
      一、交通事故后私了赔偿分歧大可以报案吗?可以进行报案的,交管部门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处理:第一种途径是推定事故责任。推定事故责任是说公安交管部门在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时,或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时,或者因其他原因...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保险交强险赔偿内容具体有哪些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由此可见,交强险只对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否有造成人员、财产的损失,多少都会耽误双方上班工作的时间。尤其是在造成了人员受伤的情况下,那么耽误的时间就更长。此时对于伤者可以要求对方作出误工费的赔偿。那么该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的误工费 误工费...


·购房定金到底该交多少?
      《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的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前或支付房款前,由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购...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
      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要是不幸造成人员死亡的话,那此时作出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是截然不同的。其中交通死亡中的赔偿就包括了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那其中交通死亡的赔偿金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有那些 交通事...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
      指示交付的客体是什么?指示交付,又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是指让与动产物权的时候,如果让与人的动产由第三人占有,让与人可以将其享有的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给受让人,以代替现实交付。举例说明,甲将自己的自行车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一个月,租赁期未满之时,甲又将该自行车出售给丙,由于租期未...


·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会对现场进行勘查,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为了保障相关的部门合理、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对事故进行有效、正确的认定,维护公平公正的原则,相关部门会制定责任认定标准。那北京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