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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79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原判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其中无期徒刑犯的减刑建议书由所在监狱、劳改队提出,需先报省级司法厅(局)审查同意后再提出。
(2)有减刑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假释的程序
假释的程序,是指罪犯获得假释,应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的步骤实施,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
·罪犯可以会见那些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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