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债务算夫妻共同的债务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婚后债务算夫妻共同的债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一般情况下具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1、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且出借人知道该约定的;3、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综上,可以知道即使是产生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也不能完全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比如,一方在婚后借钱用于非法活动,如赌博,那么这样的债务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对待。再者,如果是在结婚之后,一方借钱并未经过另一方同意签字,而事后另一方也没有追认,借的钱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并且金额也不在合理范围内的,那么也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应该怎么清偿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连带清偿。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就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共同债务时,夫妻两方则要以各自的个人财产清偿共同债务,而并不是规定对共同财产不足的部分予以免责。这就说明夫妻两方对共同债务的清偿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夫妻关系对内对外本身就是一种契约关系,在夫妻两方或一方向出借人求借时,只要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出借人出于此种出借意图即同意借款用于其夫妻二人的共同使用,那么,就可以认为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形成了一种默认的连带责任的合约。这显然是一种约定的连带责任。无论是离婚时或离婚后,两方对共同债务均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不受离婚时两方协议各自负担债务(共同债务)数额或法院判定各自负担债务(共同债务)数额的限制,也就是说,两方之间对共同债务的份额承担不得对抗第三人即债权人向任何一方或两方主张部分或全部债权,这在审判实务中也是不乏其例的。当然,一方在对外偿还共同债务超过离婚时约定或判定的其应负担的债务数额时,该方有权向对方追偿。应该说明的是离婚时对夫妻共同债务各自负担的数额,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由法院判定,这只是离婚时两方内部对共同债务的处理,而不直接涉及对第三人即债权人的清偿问题。无论怎样约定或判定,都丝毫不能影响债权人向两方或任何一方对全部债权进行主张。当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个人债务,与对方则无关系,对方对此不负连带清偿责任。通常,我们说夫妻在结婚之后,那么产生的债务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实际也会存在例外的情况。并且最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有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婚后债务的认定作出了规范。一般来说,在婚内一方借债,另一方没有签字,而事后也没有追认的,那么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对待处理。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
      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借条可以说是能够比较好的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凭证了,但此时也要保证提供的借条是合法有效的才行。不过现实中产生了借贷纠纷的,有的人可能无法提供借条,只有银行的转款证明。那么没有借条只有银行转款可以起诉吗?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当今社...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
      借款担保人期限最长是多久?借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最长是六个月,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由双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限最长为六个月。根据《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
      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的话债务怎么处理呢?债权人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讨回欠款,应怎么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最高额抵押这个名词,我们都知道最高额抵押是一种抵押方式,那么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是什么呢?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材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最高额抵押 1、概念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
      夫妻共同债务判决只有一个人可以吗?是可以的。债权人既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一个人,也可以选择起诉债务人的夫妻双方。无论起诉一个人还是夫妻两个人,法院都会正常立案受理,正常判决,不会因为起诉是一个人或者是两个人而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小企业的债务筹资方式有哪些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不需要负担利息成本,对于资金的使用也没有过多的限制,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企业,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无需公开发行股票。 吸收直接投资优点有: 1、长期性,股权筹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而且不需要归还本金,投资者想要收回...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民法债权债务关系民法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关系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在《...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一、出借方借条范本是怎样的? 借条 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用于(...


·欠款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吗
      欠款债务人起诉债权人可以吗? 一、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的情形 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2、债务人对本人所负债务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如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而债权人又不起诉...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扬州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如何理解买卖债权人和债务人 一、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