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的受害者在相关部门鉴定以后构成残疾了,那么就可以向对方索要精神赔偿费了,那么这个精神赔偿费要按照什么样的因素赔偿?怎么来赔偿呢?今天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
   一、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的计算原则   
  1、参照规则  当确定精神利益中财产利益损失的数额时,可以参照其他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一是,参照受害人在被侵权期间可得利益的损失数额。在营业组织的人身受到侵害时,这种可得利益的损失较为明显,较容易计算。实际上,这种损失就是受害人侵权期间受到的财产不利益。二是参照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财产利益数额。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是不法所得,可视为受害人所受到的损失。计算出侵权人侵权期间的非法所得,即可确定赔偿金数额。三是参照某些人格权转让使用的一般费用标准。在肖像权、名称权转让使用中,可以约定一定的使用费。对此,有约定使用费数额标准的,依其约定标准计算,没有约定标准的,参照类似使用费的一般标准,确定赔偿金数额。  
  2、概算规则  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和精神痛苦的慰抚金赔偿算定,适用概算规则。法官将案件情况分为加害人过错程度的轻重、受害人被侵害的精神利益损害后果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双方的经济负担能力及经济状况和受害人资历这四种因素,基中前三种是着重考虑的因素。在计算时,首先按照当地精神损害赔偿金的一般限额、分成低、中、高三个档次,按前三种着重考虑的因素确定适用哪一个档次;然后再按照其他因素在这一档次的幅度中,上下浮动,最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3、比照规则  现行立法对精神损害赔偿金算定已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比照该规定算定赔偿数额。目前立法有规定的只有《国家赔偿法》对人身自由权侵害、生命权侵害和扶养请求权侵害,是由国家行为造成的,有具体的赔偿规定。对于人身自由权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该法第16条规定: “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这虽然是国家赔偿标准,但关于人身自由权侵害的赔偿没有正式标准的情况下,可以比照这一规定执行。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交通事故精神赔偿费,相信您就会很清楚的明白了,如果理应属于自己应当得到的而没有得到,我们就要运用法律的武器来追回自己的利益,来保障自己的权利。


·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多数机动车都是购买了相应的车险的,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那么不管是造成的人员受伤还是财产损害,此时都是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具体来说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流程...


·一、交通事故人伤要求赔偿高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人伤要求赔偿高怎么办?交通事故人伤要求赔偿高可以跟当事人私底下进行一个协商,确定一个合理的赔偿范围,如果对方执意不改的话,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来进行一个判决,一般情况下法院所判决的费用都是非常合理的,因为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的。建议在合理范围内竟可能的救助伤者。但现...


·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不管是进行商品房买卖还是二手房交易,此时都是需要对房屋进行交付的。但对于购房者来讲,交房可不是一件小事,其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还是比较多的。那到底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交付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关于交付房屋交付房屋也是很重要的,首先,要检查一...


·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一、道路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 护理...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了显著提升,越来越多的人购买车辆方便自己的出行,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就逐年上升。对此,国家出台了交通事故责任处理办法为正确处理道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处理程序以及责罚形式。下面,我们将为您提供具体内容。 一、总则 第一...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
      什么情况下会终止交通事故调解交通事故调解不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必经程序,而是由交通事故当事双方一致向交警部门提出申请,由交警部门主持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当调解活动无法进行,或者调解无法达成,或者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发生时交警部门会终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四条...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
      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 在我国的道路上,不仅有着各种各样的汽车,同时摩托车也是道路中的一道风景。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会发生汽车与摩托车相撞的情况,并且往往当汽车与摩托车相撞,对于摩托车带来的风险要更加高。如果遇到汽车与摩托车相撞责任怎样进行确定呢?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一、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计算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条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或者倒卖车票坐席、卧铺签字号以及订购车票、船票凭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票面数额累计五...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伤葬费计算方式: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无须经过诉讼程序,视为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二、...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一个处罚,这和我们醉酒驾驶的这样的一种行为是不一样的,毕竟交通事故发生并不是当事人所追求你想要看到的一种结果。不一定会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