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公司过错下职工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具有以下三种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2)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职工辞职后是否有赔偿?
  
  辞职后,单位应及时将职工档案转到职工新的接收单位。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依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和劳动合同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经济损失,是指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纪、违约职工,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的一种经济处罚,赔偿的金额应低于单位的损失数额,并且应保障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下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
  
  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除以上情况外,一般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职工辞职应当按照程序办理,履行自己的通知义务。当然,如果公司存在过错,比如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无故降低工资水平,不给职工办理社保手续的,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对于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
      外出开会期间晕倒算不算工伤?1、不算工伤。工伤,是指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职工上班时间晕倒,并非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晕倒,属于本人身体原因,不是工伤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2、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如果晕倒后48小...


·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
      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 农村信息公开是对我国农村公民基本权利的维护,让农民有更多机会了解农村的发展状况,有利于农村经济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广东省花都炭步镇则对农村信息公开这一举措做了相关工作报告,那么,炭步农村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陈...


·工伤如何做司法鉴定,鉴定的流程是做怎样的?
      在因公受伤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然而,此时鉴定的司法鉴定和工伤司法鉴定的模式完全不一样的,程序也是差别的。由于不少劳动者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工伤如何做司法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如何通过司法鉴定程序鉴定工伤1、申请方式:要求劳动部...


·年劳动合同法解读有哪些?
      一、一月内不签订合同,赔劳动者两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作出了新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应当在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可由...


·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一、涉外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方法 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


·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辞职的行为很常见,辞职是由我们自己所提出来的行为,而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则是雇主和员工双方的问题。这个总是困扰到很多人,导致很多人不能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我们就简单的阐述一下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基本步骤。一、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步骤是怎...


·高温津贴的时效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


·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该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由两大类,《劳动法》第18条规...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比较重视的事情,因为工程质量如果出现问题就会给使用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比较多,保证金一般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不出问题而缴纳的,那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保金新规定比例...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
      一般和他人产生合作劳动关系时我们就需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劳动协议合同虽说不是次次都能够起到作用,但在一些关键时刻劳动协议合同能够帮助我们证明双方的劳动合作关系,可以保证自身的利益不那么容易受到他人的侵害,这里常用到的就有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问题。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