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建筑工程合同书要包括什么内容?
  
  《建筑工程施合同范本》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5、合同价款
  
  金额:
  
  6、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7、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传真: 电话: 传真:
  
  合同的重要性是我们始终无法忽视的,并且随着经济交往越来越密切,对合同各个条款的斟酌就显得更为重要。在建筑工程行业,由于合同标的额一般来说都比较大,因此一旦产生损失就很难短时间内弥补。因此我们上面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合同书的范本可以供您参考。不过由于在具体协商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往往会就具体的问题提出特殊的要求,因此如果您对建筑工程合同还有进一步想了解,可以咨询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遂宁律师,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您都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一定要过关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建筑工程都是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的,因此需要验收,那么,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


·我国许多的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就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规定
      我国许多的工程在建设的时候,就需要遵循国家制定的工程质量规定。避免出现工程建设在在建设的过程中就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从而对我国的建设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不过,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仅局限于建设的过程中。还包括工程建设完工以后。那么,建设工程质量的保修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一、建设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


·学校的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规定青少年有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可以说我国几乎所有的六到十六岁的青少年一天中都会在学校里呆着,学校是我国青少年的聚集地。那么,学校的建设自然也就是重中之重,因为学校的工程一旦出了事情,威胁的是青少年的未来,也同样就是祖国的未来。所以学校的建设一定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工程...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而如果是劳动者不愿意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则又要依具体情况看是否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以下是为您总结梳理的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内容。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
      劳动合同是工作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关于工作的一致性认可的协议,通常包含用人期限,那么劳动者如果要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的条款,以及整个工作时长中,用人单位是否支付了相关的费用。一般来说,劳动者具备行使辞职权利,但是《劳动法》规定需,在辞职前的一个...


·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可以向劳动保障机构申请工伤认定。通常来说,做工伤认定需要一定的时间,少说也要一两个月。这段期间内,职工可以不去单位上班,那么,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办理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在...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的劳动合同法导致的罢工,用人单位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


·职工被开除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职工被开除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一、职工被开除法律援助应该如何申请? 法律援助劳动纠纷,你可以提交相关劳动争议案件的相关证据去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一般会在5日之内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如果需要补充资料,工作人员会通知受援人的。 法律援助是政...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
      用人单位和员工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签认劳动合同。我们知道,如果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已经十五年,并且没有达到退休年龄,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是不能辞退该员工的。那么,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我们为您作以下解答。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吗...


·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一、职工不属于工伤该怎么处理 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 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 3.有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