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释期间犯新罪属于累犯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假释期间犯新罪属于累犯么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因为累犯是从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或者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以后方有可能构成累犯的,所以,即使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此时也不能认定为累犯。此时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二、假释考验期内要遵循哪些规定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假释是一种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罪犯的制度,当然要获得假释批准,首先就要满足规定的条件,否则的话被假释就是违法的。而在被假释的同时,一般剩余的刑期就是考验期,在假释考验期内,若是发现罪犯又犯新罪的话,虽然不会被认定构成累犯,但此时也是会撤销假释,之后再数罪并罚。
  
  
  


·盗墓案死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盗墓案死刑的适用情形有哪些?(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1、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


·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经常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是可以索赔的。这时,就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另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看完下面的内容您就知道了。 一、怎样打刑事附带民事官...


·法律规定中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虽然可以对罪犯适用缓刑,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对所有的罪犯适用,毕竟缓刑是一种很有利的刑事处罚制定,而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只有针对那种罪刑比较轻的才能适用。究竟法律中规定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的对象包括哪些 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火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在我国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这会给犯罪嫌疑人带来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而且我国立法的目的从来就是要通过法律的制约,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因此一般除了一些极其恶劣的恶性案件以外,很少有被判处死刑并且立即执行的这种情况的。所以在死刑这一块,死刑缓...


·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一、犯罪既遂的表现有哪些? 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即时犯。 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案件的解释是什么?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企业,一些企业在经营中违反法律规定,破坏市场秩序,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理,最高法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各级法院审理单位犯罪案件。那么,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案件的应用法律问题解释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审...


·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于一些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里面存在一些问题的时候可以提请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也是为了更好地完成诉讼,完善诉讼过程中证据链,只有完整的证据链才能使诉讼顺利进行,刑诉法关于退侦规定是以法律来维护法律尊严的行为,只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完善证据链才能有效的维护法律的尊严,也才可以...


·具体来说要如何认定受贿罪?
      相较贪污而言,受贿行为发生在私人之间,更为隐蔽,所以现实生活中的受贿行为越来越猖獗,严重地危及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所以我国刑法对此予以严厉打击。那具体来说要如何认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认...


·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关于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虽然都是属于诈骗犯罪当中的一种,但其中诈骗罪可以说是比较兜底的罪名,即实施的诈骗行为在没有构成特殊的诈骗犯罪的情况下,才会认定构成诈骗罪。那法律中规定信用卡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的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