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工龄计算方法有几种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与劳动者所享受的福利是息息相关的,如劳动者的年休假,医疗期,甚至是劳动者在医疗期所取得的病假工资也与工龄有关。工龄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参加劳动的总工作时间。另一种是连续工龄,现今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工龄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1. 连续计算法是指企业依法办理变更、合并、分立手续后,导致劳动者工作单位变动的工龄计算。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应该连续计算,新的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前用人单位的工龄应承担工龄责任,即在此时,劳动者的工龄直接连续计算,不需考虑其他因素。2. 合并计算法指在劳动者的工作中,因为主客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后,间断前后的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3. 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如在工作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工作的,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此种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在直接从事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在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从事此种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如井下矿工计算其连续工龄时,每在恶劣环境场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个月计算。二、实习期间是否算入工龄劳动者在单位实习期间应当算工龄。 如果劳动者主动离职是因为公司方面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相反,如果公司不存在违反劳动法规的情形,劳动者的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另外,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劳动者在某一家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该属于司龄。而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需要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时候,往往就是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也就是我们说的司龄来确定的。至于劳动者的工龄,往往是从其开始参加工作计算,正常情况下劳动者的工龄大于或等于司龄的。
  
  
  


·劳动者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们知道劳动者新到一家公司工作的时候,此时人事部门的同事都会要求先办理相应的入职手续,而之后要是有员工离职的话,则此时同样也是需要办理了离职手续,对自己的工作交接清楚了之后再走人。那离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第一步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是什么?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程序是什么?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或分局提出申请; 2、经审核符合办理规定,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终止劳...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事关民生和经济发展,所以不管是设计、修建还是检验都有着比较严格的流程。水利工程完成以后,肯定是由专业的检测单位来进行检验的,所以,自然检测单位本身就必须是各方面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都是符合国家的要求的。下面,我们就为大吉介绍一下水...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47条细则规定是对于经济补偿的计算的年限的话根据具体的劳动工作的时间来进行计算,如果说工作已经满了一年的话就这个一个月的工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问题的对策有哪些?
      1. 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施工是为了完成项目工程,为了达到最终建筑的关键时刻,要提高施工的质量,就应该牢牢抓住工程阶段的质量的控制,而这个控制很广也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他的影响要素很多,包括设计开始。材料,机器。地势,天气等等。也正是因为这些因素所以我们才更要认真的对待工程质量问题。...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在工程承包之前需要经历招标、投标、中标的环节,在中标后双方当事人会签署合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签署承包合同后,有些发包方会要求再签署一份关于质保金的合同,也即在过质保期间内出现问题后该如何索赔的规定。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是如何规定的呢?一、质...


·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处理?
      在中国的贫困地区,有很多孩子因家庭无法承担学费以致无法继续接受教育,辍学在家。为了贴补家用,那么些辍学的孩子就会外出务工,而他们往往并未达到法律所认定的用工年龄,即不满16周岁被称之为童工。那么童工受伤赔偿应该怎么认定和处理呢? 一、童工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
      现在用人单位越来越重视工人工作环境的安全问题,但有时工作中受伤总会是难免的。遭遇工伤后,工伤鉴定是工伤赔偿的前提工作,也总有人会对工伤赔偿金额感到疑惑,到底怎样的伤又应该赔偿多少金额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多少钱及其相关法律法规。 一、工伤鉴定后如何赔偿 ...


·什么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说起劳动关系,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应该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有建立的时候,自然也是可以解除的。此时又该如何来解除劳动关系。我们马上在下文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工伤认定吗
      可以。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的工伤的认定只要能提出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资料就可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