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出租人提出解除合同三个月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6、出租人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确实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而需改建,并确有房管部门的。在此情形下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适当赔偿承租人因迁出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而承租人一时又找不到房屋时,可由双方协商在承租人所租住房屋中腾出一部分,而不能强令承租人腾房搬家。属于改建情形的,改建后房屋仍出租时,原承租人有优先的承租权。
  
  二、房屋租赁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包括很多,具体而言有几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等。
  
  (三)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六)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七)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双方在合同中对转租问题所做规定。
  
  (九)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十)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如果承租人不存在着以上违约情形,是出租人无缘无故的提前三个月解除了租赁合同,那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肯定要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当初在合同当中不可能没有任何的约定,假如双方都忽略了这一重要的条款,也不代表出租人就可以不付违约金了。
  
  


·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签订合同来保证自己的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在双方达成协议后继续签订合同来表明自己的诚意,同时合同也是一份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有了合同,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你知道发行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吗?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学习...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您都知道,合同有双务和单务之分,但对于很常见的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呢?很多人都不知道,为了方便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为您解惑。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合同法》将被废止。合同法损害赔偿违约金怎么算的问题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中有对应规定。 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签订合同后直接解除合同的,在合同中一般会约定违约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
      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的区别?(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2)格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4)格式合同(特别是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制定方一般具有绝...


·签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相比现房和二手房的交易而言,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承担了更大的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而商品房预售合同又是确定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因此,签好合同,合理降低和防范交易风险对购房人尤为重要。那么签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签预售合同的注意...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
      合同是我们在法治社会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因为只有签订了合同协议才能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因为个人原因造成损失,我们在贷款的时候不要进行抵押固定资产,一般抵押的都是房产在抵押的时候要签的合同,那南京房产抵押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个人抵押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方、抵...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属于诺成合同?很多人都不知道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如何区分,当然也就不知道赠与合同到底属于哪种合同,以下是为您整理的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的区别,以及为您解答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吗。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如何认定合同已经履行了,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表现为义务人的作为,由于合同大...


·可以同时约定合同违约金利息吗
      可以同时约定合同违约金利息吗可以,借款合同中,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共存。根据民法典分则的规定,利息是合法的,也可以约定,根据民法典总则第114条的规定,违约金是合法的,也是可以约定的。借款合同是民法典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之一,当然应该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从事,民法典总则和分则两部分关...


·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
      怎么解除没有生效的合同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二、合同未生效的缔约过失有哪些?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是否产生...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
      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合同? 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有的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进行充分的考虑,草率的签订合同会让人追悔莫及。那么签订合同后后悔了怎么办?违约需要承担什么后果?我们在本文中为您进行介绍。 依法成立的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