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办理离婚可以要求补偿金吗?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办理离婚可以要求补偿金吗?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中,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应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离婚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宜兼采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两种形式。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责任形式,也可适用非财产责任和财产责任两种方式。过错配偶的违法行为造成无过错配偶的精神创伤的,可以请求给付抚慰金。无过错配偶的名誉权等如受损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二、离婚补偿金怎么给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出现了家庭暴力或者是重婚等情形后也是会给另一方的身心都带来严重的危害,所以另一方是可以在离婚时申请索要离婚赔偿金的,在确定离婚赔偿金时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情况来确定具体的数额,如果造成了精神创伤时也是需要及时的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年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我国大多数人都只知道现在醉驾的话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对于国家具
      我国大多数人都只知道现在醉驾的话是要被判刑的,但是对于国家具体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实施细则并不是特别了解,就比如说有的时候,交警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醉驾司机的车辆进行扣押,扣车以后,司机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在我国醉驾被扣车主费多少?之所以有人会考虑这个问题,还是体现了本人对于醉驾的相关...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上面写的孩子抚养权有效吗?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


·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复婚又离婚,这在实践中还是不少见的,虽然这样做不好,但还是存在的。那么又离婚肯定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复婚后再次起诉离婚的婚前财产怎么算? 我国《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


·婚前按揭房离婚分割
      婚后还贷及对应增值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


·离婚协议书的认定是怎样的
       实践中,针对离婚协议书的认定其实也就是对离婚协议书效力进行认定,只有确定了该离婚协议书是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当事人的履行才有意义。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的认定是怎样的 1、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对...


·新婚姻法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婚姻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阶段,代表的是一个家的成立、维护,但有的时候仅仅靠夫妻双方并不能维护公平。我国社会也在努力保持婚姻的稳定,一系列法律规定了婚姻的一些相关事宜。那么新婚姻法适用的相关情况又是怎样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婚姻法 “新婚姻法”,是国家在2011年8月1...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了协议和诉讼两种,而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适用条件是不同的。并且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之间也是存在很大不同的,那具体来说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1、程序的...


·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
      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在进行财产分割之前,隐瞒、转移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后其实可以再次要求法院对这部分财产做出分割的。那么再次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效是多久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一、抚养费的变更增加的条件?
      一、抚养费的变更增加的条件有哪些《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


·离婚时如何处理涉公房的权益?
      1、售后公房,也称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公房实际上是卖给夫妻双方而不是仅向夫妻中的一方出售。根据一定的福利政策所购买的房屋,往往与夫妻双方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相挂钩,购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