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村委会不分配宅基地行政不作为怎么办?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诉讼来解决,行政不作为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 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 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关行政不作为的认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来进行对比,如果确实存在的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严重行政不作为的可以直接开除公职,对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在国内的用处是非常大的,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这些土地有很多事情都是无法办理的,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很多土地的其他证件都无法办理,所以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且各地的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郑州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土地使用证...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
      广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包括什么内容?土地,不论是对于城市还是农村居民而言,都是很珍贵的。对于国家的建设,需要征地的,人们都应该用于奉献,配合国家的征地政策。土地的征收,是为了让土地得到更好地利用。当然,国家并不是免费拿走人们的土地,都是会给补偿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广东省征地补偿...


·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
      生老病死不可避免,对于农村而言,老人去世后,最大的遗产莫过于房产。那么,在农村,房产分为农村宅基地以及建造于宅基地之上的房屋。然而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农村宅基地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怎么继承?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就这一问题作简单的介绍。 一、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原则适用情形有哪些?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采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在合同法中,却有不同规定。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却是一般规则。那么,确认合同履行地就是解决管辖问题首先要做的工作。合同履行地如何认定呢?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合肥市征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对于原有土地使用者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在获得原有土地的更新情况下还能够获得相应的土地补偿以及金钱补偿,不过在当前土地征地的补偿问题还有很多人不清楚,不知道是按照什么内容进行的,那在合肥市肥西县农村征地补偿是什么呢? ...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从化区在推动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力度一直很大,这就导致了不少郊区农民失去土地。为了弥补被征地群众的损失,从化区政府会从财政中拿出一笔补偿款,发到农民手中。征地补偿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基本每年都会做出调整。那么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本罪属情节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


·如何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了解国家政策和制度的老百姓可能并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所处的土地并不是归自己的所有的,虽然房子和土地在空间上是一体的,但是在法律上二者却是分开的。如果想要合法使用房子所在的土地,就必须征得国家同意并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如何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呢? 一、如何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在农村征收农民的土地是需要进行补偿的。这一点在我国相关的法律文件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比如说我国就有征收与补偿条例,但是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其中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农耕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


·年最新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神龙架林区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松柏镇、木鱼镇。 补偿标准:耕地:31320元/亩;菜地:34452元/亩;果园:34452元/亩;茶园:40716元/亩;精养鱼池:31320元/亩;林地:25056元/亩;未利用地:9396...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政府或者是国家对某块土地进行征收时,很多人由于在自己的地上种过苗木,因此,国家也需要对这些苗木进行补偿。然而,根据每个地区的情况不同,种植的苗木不同,那么最终的补偿也会不同,那么安徽征收土地苗木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