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无偿办公租房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以下称为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地点
  
  租赁地址:甲方同意将租给乙方使用,面积为 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同意将房屋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为 年。
  
  2.房屋租金:甲方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此房屋。
  
  3.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费等费用,并将以上费用账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在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协议。
  
  3.乙方入住后需保护好周围环境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
  
  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 如发生不可抗因素(如自然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全甲方的修复工作。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
  
  签约日期: 承租方: 签约日期:
  
  二、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座落在本市 路 号室出租给乙方无偿使用租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宽带、装修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按账单如期缴纳并保留单据,其它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至租赁期满时由甲方对出租房屋及所属设施检查。屋内设施如属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如属乙方人为原因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
  
  四、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的物业管理规定。
  
  五、甲方责任:
  
  1、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给乙方使用;
  
  2、不得无故收回房屋;
  
  3、责屋内设施正常保修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乙方负责:
  
  1、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
  
  2、不得人为破坏屋内设施,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影响邻居正常生活;
  
  3、不得将房屋转租或分租,不得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4、按时交纳各种应承担的费用,不得拖欠。
  
  七、乙方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中介方和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房屋空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如要提前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认真遵守本协议。
  
  十、本协议租赁期为个月,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某一方遇到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等不可抗拒的因素,终止本协议的双方免责。
  
  十一、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订新的租赁协议。
  
  十二、房屋交接时由乙方开始承付水、电、煤气的起点数为:水 立方米,电 度,煤气 字。
  
  十三、甲方可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相关设施有: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订立条款,作为本协议之补充,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空格部分所填写的文
  
  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果。
  
  十五、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照本协议之规定自觉履行。凡在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事项的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六、本协议正文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有关无偿办公租房的合同必须要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只要内容是合法的,双方进行签字的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协议书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情况只需要对上述内容说明清楚即可,签字之后不可以反悔,反悔则需要追究违约责任。
  
  


·现阶段我国对于购买房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
      现阶段我国对于购买房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越来越完善,作为我国公民在购买不动产时也受到相关的法律约束,但是很多人对于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怎么计算等问题并不理解。那么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下面就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解释。 买房建筑面积计算公式是什么? 在我国...


·找中介买卖房屋是现在很多人的首选,毕竟此时可以省却自己很多的
      找中介买卖房屋是现在很多人的首选,毕竟此时可以省却自己很多的麻烦,另一方面由中介居间担保,其实也是对自身有利的。但中介并不会免费提供服务,而是要收取一定的中介费。那么中介买房子怎么收费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是二手房中介费 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


·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现在的男女算的都比较精,毕竟离婚率太高,不能因为夫妻离婚就导致自身利益遭受巨大的损害,这当事人肯定不得干。因此有不少人都是在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然后一起还银行贷款的。那此时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结婚后双方一起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


·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
      房屋赠予也是属于房屋转让中的一种情况,除此之外还包括了房屋买卖和房屋继承。而不同情况下的房屋转让,此时涉及到的手续是不同。那么其中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呢?而在赠予房屋的过程中也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屋赠予需要什么手续 ...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什么情况下房屋不可以出租? 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
      被拆迁人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如何被告:某财政局 第三人:某拆迁公司 某会计师事务所长期用作经营场地的公有非居住房屋,于 2001年被列入拆迁范围。由于该公有非居住房屋虽为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使用,但房屋所有权却一直是由某财政局所持有。会计师事务所原属某财政局系统企业,1982...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应该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了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
      买房的时候会根据面积来计算总房价,而此时涉及到很多面积,就包括建筑面积、共同面积、套内面积等等。那么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的吗?而一般哪些项目又是不会计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子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房价吗 买房子一般是按建筑...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租房拆迁租户可以获得赔偿吗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


·农村拆迁房屋怎么安置
      农村拆迁房屋怎么安置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房屋被征收拆迁呈上升趋势。而农民最关注的莫过于农村拆迁房屋该怎么安置?由于城市的发展速度不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在实践中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农村房屋拆迁怎么安置,这在各地的标准有差异,以北京市为例,需要注意遵循以...


·广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和大产权房相对的概念,他不同于大产权房,在买卖机制,法律地位上都还不算完善。各地政府对小产权房存在着不一样的态度,小产权房未来的市场形势也是扑朔迷离的。今天,就来给您讲解一下,什么是小产权房,广州小产权房最新政策是什么。 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