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一、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是租房办理居住证的话,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
  
  申请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到场(如出租方和承租方为自然人且有共有人的,双方至少有一人到场)。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申请书》(原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3、住房权属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自然人出租方委托共有人申请网签的,应提交委托书(原件) 、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
  
  二、房屋租赁网签的范围有什么?
  
  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属于下列七种类型之一的: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红卡,不含蓝卡和白卡)。
  
  三、办理房屋租赁网签备案注意什么?
  
  1、申请材料中的“身份证明”、“住房证明”,应当当场核验原件,并收取复印件。
  
  2、取消新增合同登记备案的单方申请,保留注销登记备案中,房东单方申请注销登记备案。
  
  3、取消“租赁合同延续登记备案”业务种类,合同到期后续租的,应办理新增登记备案。
  
  4、房地产权证等住房证明上,产权人过世的,当事人需办理继承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
  
  5、房地产被抵押的,当事人仍需提交住房证明原件,原件核对后返还,收取复印件。
  
  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大城市要求租客承租房屋后,办理备案网签,这是办理居住登记的前提条件。从顺序上看,是先去网签然后做备案,这两步都需要房东本人携带户口本及房产证到场。网签是去住房租赁中心办手续,而备案在社区服务机构申请。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推出了国家租售同权政策,这一政策
      我国为了应对房价过高的趋势,推出了国家租售同权政策,这一政策的具体内容是公民租赁房屋与购买房屋在城市内所享有的权利相同。目前,租售同权政策仍然没有在全国推行,只是在个别城市推出。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关于租售同权什么权利的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的政策解读 租售同权绝不是一个简单的...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但大多数家庭由于资金不足,则往往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不同付款方式下涉及到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不同,那么买房子一次性付款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全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


·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要买的楼盘信息十分清楚,对于楼房的物业以及其他的东西也要多加了解,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可以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他项权证一般是与产权证差不多时间办理,关于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房产抵押他项权证要多久? 他项...


·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怎么办?
      在我国住房对我们的意义非常重大,不但体现我们家的概念,还体现了我们对生活的追求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二手房由于价格便宜,小区配套设施完善在我国的房屋交易市场较为常见。那贷款他项权证出来之前发现房主欠包烧费,这类事件我们该如何解决呢。包烧费即供暖公司向提供热量费用,简单来说就是热费。建...


·我国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
      我们指导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在不断的高,导致在离婚过程中出现很多的纠纷问题需要去解决,主要的问题是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还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那离婚房子价格怎么算?下面就详细介绍。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1、...


·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 ?相对于一般的商品房来说,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比其要便宜很多,但是,对于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来,许多人并不是很了解,并不知道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做一下具体的了解。经济适用房与限价商品房的区别经济适用房是指具...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 ??换言之,当事人该如何分割涉外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商品房无按揭的意思是什么
      商品房无按揭的意思是什么1、商品房无按揭指的是房产证是你的名字,同时在购买时房子属于直接全款购买,没有向银行进行贷款。2、还有一种意思是,使用按揭贷款买房,但随着时间推移已还款完毕,或已提前还款,此类房子也可叫商品房无按揭。3、商品房无按揭是指房产产权未转让,房产所有人对房产拥有...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房屋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一、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 如购房者一旦决定签署房屋认购书,事先应当进行以下审查。也就是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前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仔细审查卖方是否具有开发房地产的资格; 2、各种政府批文,即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该销售项目的“五证”是...


·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分割财产合理吗?
      当感情破裂,人们会选择离婚的方式来让自己结束婚姻,重新开始。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们在离婚时,会选择上诉离婚的方式来处理离婚中的相关事务,这其中包括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等等。那么在上诉离婚房子给女方女方要钱这种分割财产的方式合理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