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哺乳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哺乳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二、单位能否辞退哺乳期女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且,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法律对女职工的权益是进行了比较全面的保护,其中规定女职工处于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上班期间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的保护,女性有特殊时期,在孕期哺乳期都是有产假的,并且用人单位是不可以进行辞退的。进行辞退会付出很大的代价。不过用人单位也没有必要辞退,女员工会缴纳生育金,孕期的工资社会保险也是会发放的。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侵权责任纠纷误工费是什么?
      侵权责任纠纷误工费是什么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人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一、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哪做工伤鉴定? 根据法律规定受伤到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做鉴定,工伤伤残鉴定应该是指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应该在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向其提出申请后,社保局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1、先到(市)县、区劳...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在建设工程管理中,建设工程质保金有两个概念,一个是施工单位预先支付给建设单位用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一个是指合同双方在应付工程款中预留的,在缺陷责任期内用来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在此,我们整理了后者概念的工程质保金的国家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一、劳动争议当事人如何举证? 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意劳动合同里面的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注意劳动合同里面的具体细则。劳动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单位与个人的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合同解除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等。其中,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项内容,是否有列入劳动合同细则内是极其重要的。还有更重要的是它的缴存比例。所以,我们将在下文告...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


·辞职提成没发可以告劳动局吗
      可以,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提成纠纷是属于劳动争议中劳动报酬的纠纷,而劳动报酬的纠纷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


·一、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该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该怎么办? 提出工伤认定备案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在坚持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根据现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出现了。它总结了现在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不足,对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做了进一步完善。它的实施,给予了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各种有利之处。那么,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完善是怎样的...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计算规则是什么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费率规则 (一)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和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鲁建标字[2004]3号)》,为统一我省建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