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人参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人参的临床用途有哪些?
  
  人参是一种草本植物,是闻名遐迩的东北三宝之一,它是一种很罕见的药材,正是因为人参的罕见性,所以导致了人参的价格居高不下,对于想要购买人参的人来说,他们就需要和卖家签订一份人参购销合同,那么这样的合同应该怎么写呢?
  
  一、人参购销合同范本
  
  人参购销合同
  
  甲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乙方(买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人参买卖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签订本合同促进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现有西洋参____年生_____帘,每帘作价__________元,水参卖给甲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元。
  
  甲方向乙方交纳定金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起货时间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过期没起货甲方付看护费每日壹佰元。
  
  甲方责任如下:
  
  起货前三天通知对方做好准备,起货前把货款全部付清给乙方。不得拖欠。甲方如违约,乙方不返定金。
  
  乙方责任如下:
  
  认真看护管理,不许删货,如果出现丢货,野猪糟蹋或自然灾害,原数返还定金。乙方如违约,返给甲方双倍定金。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共同遵守,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买方)姓名:
  
  乙方(卖方)姓名:
  
  年 月 日
  
  二、人参的临床应用
  
  1、用于急救
  
  大剂量的人参(15-50克)煎服或炖服,或以人参注射液(每毫升含生药0.57克)2-4毫升行肌肉或静脉注射,可用于心原性休克的急救,或其它一时极端垂危的病人;人参与附子合用可以救治亡阳虚脱。
  
  2、治疗心血管系统疾病
  
  人参对于高血压病、心肌营养不良、冠状动脉硬化、心绞痛等,都有一定时治疗作用,可以减轻各种症状。人参对不正常的血压具有调整作用,或认为不同的剂量可以出现不同的作用:小剂量能提高血压,大剂量能降低血压。成人1日的常用量为0.2-3钱;人参浸膏(每毫升等于1克生药),每次服20-40滴,日服2-3次;人参酊(含量10%),每次5毫升,日服2-3次;人参粉,每次3-6分,日服2--3次。
  
  3、对胃和肝脏疾病
  
  对慢性胃炎伴有胃酸缺乏或胃酸过低者,服人参后可见胃纳增加,症状减轻或消失,但对胃液分泌及胃液酸度无明显影响。也有报告称人参可使慢性胃炎病人胃痛消失,食欲增强,大便正常,胃液总酸度增加。对于急性传染性肝炎,在一定的治疗条件下,服用人参对于防止转变为慢性肝炎似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4、治疗糖尿病
  
  人参能改善糖尿病人的一般情况,但不改变血糖过高的程度。或谓人参可使轻型糖尿病患者尿糖减少,血糖降低40-50毫克%,停药后仍可维持2周以上;中等度糖屎病人服人参后,虽然降低血糖作用不明显,但多数全身状况有所改善,如渴感等症状消失或减轻;某些患者服人参后可减少胰岛素的用量。
  
  5、对于精神病
  
  人参对无力型和无力-抑郁型精神病,无论其病因如何(精神分裂症、中毒或传染病引起的精神病,退化性精神病等),似均有治疗作用。也有认为,人参口服对器质性神经疾患仅能改善病人的一般主观症状,而无客观的明显治疗作用。
  
  6、治疗神经衰弱
  
  人参对神经系统有显著的兴奋作用,能提高机体活动能力,减少疲劳;对不同类型的神经衰弱患者均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使病人体重增加,消除或减轻全身无力、头痛、失眠等症状。
  
  7、人参还有提高视力及增强视觉暗适应的作用。
  
  在文中为您介绍了关于人参购销合同的一篇范文,在购买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合同中一些内容,比如说合同注明的人参的规格以及人参的数量,对于成交的单价等等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在市场上有很多假的人参,在合同中最好是约定如果经过鉴定人参的质量有问题,应该如何解决的有关内容,否则一旦发生了法律问题自己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想了解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金额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合同诈骗的量刑标准如下: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客运合同被解除。那么实践中,究竟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


·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有什么?
      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有什么?一、什么是票据质押合同? 票据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作为持票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票据作为质物,设立质权的行为。二、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 (一)出质人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押不同于转让票据权利,出质人的权利主体资格并没有被剥夺,因此,...


·对未生效的合同怎么解除
      未生效的合同怎么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可经协商一致解除,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九...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 一、金融居间合同的定义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


·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出租居间合同怎样书写?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 承租人: 居间人: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1月修订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 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到旅客承运费用的收据。客票并非旅客运输合同的书面形式,但它却是证明旅客运输合同的惟一凭证,也是旅客乘运的惟一凭证。因此,无论采用哪一...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
      买卖合同民事判决书应注意什么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
      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赠与合同作为一种约束赠与人与受赠人行为的合同,并不仅仅存在口头形式或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有其他的形式。而赠与合同作为一种自愿无偿的赠与行为,法定撤销的执行也有着其特殊性和程序性。那么,赠与合同形式以及法定撤销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赠...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违约金是否必须要按合同给 一般认为,现行民法典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民法典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