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四)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二、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1、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三)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物;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3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2000吨以上。
  
  (四)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1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1台;
  
  3、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
  
  三、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产
  
  净资产5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8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综上所述,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标准相对明确,在选择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商的时候,相信以上内容能够为您的选择提供相关的依据。当然在整个钢结构施工的过程当中,只看承包商的资质也是远远不够的,钢结构施工也有其验收标准。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当今时代各大单位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是非常明显的。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一个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会存在着种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也是如此,进行工作的时候,有可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动或者派遣。被调动和派遣过去的人员,为了保障他们的利益,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大篇幅的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词看似近似,其实还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一、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
      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是什么“工程承包”这种现象想必您在生活中听说过,但是,大多数人很可能并不是很熟悉它的具体含义、条件以及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其实,工程承包实际上就是一种平等主体间关于承包具体事项的合同关系。下面,我们将针对工程承包人的责任义务这个问题做出详细的解释。 一、什么...


·过度疲劳导致失明算不算工伤
      过度疲劳导致失明算不算工伤?过度疲劳导致失明需要经过工伤认定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有哪些 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包括: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


·在东莞道滘如何做眼睛工伤鉴定方法?
      在东莞道滘如何做眼睛工伤鉴定方法? 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


·提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工伤认定。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这也就是谁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问题。在确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后,对于工伤认定的申报程序有哪些呢?关于上述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
      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这种事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


·员工退休单位怎么补偿
      员工退休单位怎么补偿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 建筑工程涉及到施工人员多、工序复杂、工期长,施工单位质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的话,就容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严重者会引发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很多种,各自有不同的划分依据,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划分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学习了解下。 一、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