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一、怎样的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才是有效的?
  
  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方案要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作出的才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二、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估价特点
  
  (一)估价数量大
  
  城市拆迁往往是由于旧城改造、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交通、新建大型基础设施等而引起,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必不可少地发生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由于拆迁数量大、待拆迁的户数多,由此带来的拆迁估价数量很大,少则一、二栋,多则成片乃至一个或多个小区。
  
  (二)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
  
  拆迁房屋既有居民个人房屋,也有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既有住宅用房,也有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既有独立产权用房,也有共有产权用房。从企事业单位来说,拆迁不仅涉及到企事业财产的补偿问题,而且涉及到企事业单位的生存和职工家庭的生活问题。从居民个人来说,房屋仍是当今我国大多数成市居民的最大财产。因此,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很大。
  
  (三)估价对象复杂,需要协调各种关系
  
  相对于其他目的的估价,拆迁估价的对象比较复杂,一个拆迁项目往往包括住宅、商铺、办公楼、车库、构筑物等不同类型物业,导致估价方法的选择存在较大难度。同时,一次估价中还会面对大量的房屋,面对拆迁人和众多的被拆迁人,由于各自对自身利益的维护,会出现不同的意见,导致估价的重要工作之一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
  
  (四)补偿价格关联性强
  
  就同一城市而言,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种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同一时期同一地段不同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同一时期不同地段同种类型房屋的拆迁补偿价之间都具有价格相互关联性。如果忽视了这种关联性,就可能引发拆迁冲突。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是必须要出示一份评估的报告才能计算出赔偿多少钱,而对于出示的报告也必须要要由专业的人士来进行评估,我国也是专门有这样的部门就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到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他项权证过期后原房产能卖吗
      他项权证过期后原房产能卖吗 一、他项权证过期后原房产能卖吗? 1、他项权证过期或原房产是不能卖的,他项权证的期限不是什么“有效期”,是债务清偿期。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2、只要没有注销房屋他项权证,房产就设有抵押,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


·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


·一、关于房屋继承遗嘱手续是什么?
      一、关于房屋继承遗嘱手续是什么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程序是什么?
      在我国,房地产交易越来越密集,随之而来的关于房地产买卖的纠纷也日趋增多。其中,农村房屋买卖与城市房屋买卖在流程和手续等方面又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更容易产生纠纷。那么,农村房屋买卖需要什么手续呢,如何才能避免纠纷的发生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


·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只有一个,所以对于多个买家而言,不可能都能得到房屋。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对于一房二卖我们要怎么确定所有权呢?其中一方获得了房屋所有权之后,对于其他的购买者可以要求卖方作出赔偿,那么一房二卖要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房二卖要怎么确定所有权...


·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很多人本来想买一套心仪的楼房,但结果因为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导致不想继续购买。但是,购房合同已经签订了,如果解除合同的话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您分析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开发商有违约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我国《合同法》...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二手房买卖,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互不认识,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主要为买房人风险较大。那么二手房买卖应该注意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注意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一、再婚家庭房产如何继承 如果是再婚前的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其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给前妻孩子的,这房子不再是他的财产,其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没有继承权。再婚后取得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后妻和后妻的孩子有权继承。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些 1、遗嘱继承...


·二手房买家拖延不过户应该怎样办理
      二手房买家拖延不过户应该怎样办理如果买房的违约了,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而且不退还定金。根据《担保法》第五十条规定,二手房的违约金约定为总房价的20%。但是很多人都是以为只能约定为是20%,其实是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二手房网签后房主违约,可以根据双方合同...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一、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父母买房夫妻财产的关系是:如果父母将房产过户到子女的名下的,只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算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