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一、如何判断农村土地征收是否合法?
  
  判决土地征收程序是否合法,首先要判决土地征收是否合法,土地征收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要对征收进行公告,按公告的程序进行征收就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征地程序是怎样的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在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的时候,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实施土地征收,征收土地是需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执行的,如果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那么就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执法违法行为,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阜阳征地拆迁补偿是怎样的 经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地段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1年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如何补偿? 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种补偿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计算公式为: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


·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离婚具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虽然这两种离婚方式的过程都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只不过需要的资料是不大相同的。那么,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呢?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解一下。 一、在外地起诉离婚要什么文件?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芜湖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行为,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市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作如下规定: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征收,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或县、区政府及其...


·河北省征地补偿区片价是怎样的?
      河北省征地补偿区片价是怎样的?单位首先取得拆迁的许可后,根据城市或者农村建设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政府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来拆除建设范围内的居民居民所有土地,并实行征收或征用,然后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重新补偿。河北省农拆迁补偿标准是请有评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和确定。河北省征地补...


·2023年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璧山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有关规定,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当代社会,很多农民的土地被政府所征收,政府对于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于一定的补偿,这是国家的征地补偿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相信很多农民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这个问题十分的关注,那么,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虽然土地都是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归个人或者是集体所有的。想要进行征地拆迁就必须要对使用权进行一定的补偿。陕西延安征地补偿标准是延安市政府根据延安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在延安市进行征地拆迁,补偿的时候必须都要按照下面的标准进行补偿。一、陕西...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土地使用证一人一本吗? 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及内容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土地实行的是国有制度,您平常所看到的房地产商在某片土地上开发房地产事业,这并不是说明这一片土地都是属于这个房地产商的,只是他拥有使用权,但是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不同的用地有不同的年限,到了年限国家是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