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一、征地拆迁中,什么时候申请信息公开合适?
  
  征地公告之日起即可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对房屋征收拆迁的信息是有公示责任的,如果拆迁开始后仍然不公示的,利益相关人或者社会群众可能向政府申请信息公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二、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是什么?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
  
  政府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方面
  
  1、市政府规章、各政府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
  
  2、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和完成情况;
  
  3、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二)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
  
  2、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
  
  3、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情况。
  
  (三)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
  
  1、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
  
  2、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
  
  3、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以及审计情况。
  
  (四)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
  
  1、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
  
  2、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对前款事项的公开权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政府机关面对公民的信息公开申请,必须审查申请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的机密文件以及不在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之内的,如果属于不应公开的内容,那么政府应当在答复内容中,明确写明,该信息不能公开,如果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
      各地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征地一直是社会焦点问题,征地不仅仅是土地的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就会引发大的冲突和争端,所以关于征地的一切问题都应该要注意,那么哪些主体可以征地呢?县政府有权征收土地吗?如果可以,他们的权力来自哪里,又有什么限制吗?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做一个了解。各地县政府...


·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
      虽然说国家想要对某块正在被公民使用的土地进行征收就可以直接执行,但是也必须建立在公民基本利益的保护之上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但是老百姓对于强制征收后的补偿如果不满意的话就不会愿意配合征收工作。那么,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一、补偿太少不愿意征收土地怎么办?如果征收土地方案经依...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国家征收土地是正常的事情,因为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国家征收土地目的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扩大公共利益。国家征收土地也不是无偿性,他虽然采用强制性的手段,进行征收土地。但是政府为了保障好人民的合法利益,会对所征收的土地进行补偿。那么就有人问,最新珠海...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海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1、征地补偿安置必须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原则。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土地补...


·镇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
      一、镇里的宅基地属不属于农村的宅基地? 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由于城镇住宅大多是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楼房故一般住户不涉及宅基地概念,现今的宅基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征地拆迁协议 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 工程全长 公里,在 区(县)境内长 公里,涉及 、 等村镇和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文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据。 征地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 现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建设单位在征用农村土地准备建房的时候,需要提前办理好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证,就是非法用地了。那么如何办理农村建设用地许可证?用地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农村建房如何办理许可证? 根据有关...


·物权法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多数的普通公民忽略了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问题,其实也就是因为国家目前并没有出台强制性的针对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的相关政策。其实国家为了调控土地的价格,使得土地这种资源能够良性循环的被使用,特在我国的物权法当中对土地使用年限作出了限制。那么,物权法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


·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
      社会在发展,科技在进步,国家很多地方都在征地,自然也有了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地补偿申请个人能拿多少,是每个人关注的重点,按用途来划分补偿,水田、菜地、鱼池,按标准的六至十倍...


·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
      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一、灵武市征地补偿标准如何制定? 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可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适当调整补偿标准,但不得低于自治...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并不是很完善,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为此国家开始了浩浩荡荡的征地改建工。在征地过程中难免会造成被征地者的损失,为了能将征地损失降到最低,就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征地补偿政策。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2017海南省征地补偿新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