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68876507 18667830319
律师团队
>>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浙江律师
  • 浙江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浙江省各市县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浙江律师网 www.zj64.net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 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证件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股东姓名
  
  (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认缴
  
  出资额出资期限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为监事的权利;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并按以下第1种方式分配认缴出资:1、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2、按照认缴的出资比例。
  
  (八)按前款第1种方式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五)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七)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股东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规定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
  
  第十五条 股东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六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仅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为 ,由股东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议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仅设立监事一名,监事为 ,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五)向股东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股东、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 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 股东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二十三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及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二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关于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公司的章程没有太大的相关区别,只是在股东方面会有一定的相关区别和不同,只需要对其进行明确程度的区分即可。在书写上对其进行一定的不同和按照公司的基本规定进行办事书写即可。
  
  


·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能以分公司的名义签订。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可以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个公司从成立到注销不管是分公司还是总公司都是有着一定的严格程序的,因此,在办理公司的注销程序上是没有捷径可以走的。那么,就深圳而言,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我们给您做了以下流程分析。 一、深圳分公司注销流程 (一)第一步:成立清算组 ...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收购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


·保险公司融资方法有哪些
      保险公司融资方法有哪些,如何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融资相信很多企业都有去现实的运作过,当然在现实生活当中,企业进行融资也不可能每一次都会成功,也可能会出现融资失败的情况,当然有些时候企业融资失败的话,主要还是因为没有选对一个适合自己企业的融资方式,那么保险公司融资方法有哪些,如何提高...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 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本意向的达成。在达成基本的收购意向后,双方必然有一个准备阶段,为后期收购工作的顺利完成作好准备...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私募基金是否属于合伙制企业? 一、私募基金根据组织形式可以分为哪几类? 1、契约型基金。指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的形式设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投资者和其他基金参与主体按照契约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2、公司型基金。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 ,通过出资形成一...


·收购企业怎么做 收购企业的流程是怎样的
      收购企业怎么做 收购企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存在企业的数量也逐渐增加。但是,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的企业因为各种原因而不能继续发展。此时,有的优秀公司会选择收购企业。那么,收购企业怎么做呢?为了回答您的问题,我们为您找到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回答您的疑问。 一、企业...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1、发生阶段不同 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境外公司收购境内公司流程 一、 发改委分为前期报告和正式核准 1、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境内收购方需要在境外竞标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信息报告。在信息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确认后,方可进行对外谈判签约、提出约束...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来说,投资入股这种新型的合伙方式越来越受到您的青睐,在实际投资经济活动中,因投资入股产生的经济纠纷也越来越多,为了规避这些问题,那么,我们在投资入股需要注意些什么,接下来,关于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浙江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868876507 186678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