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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女方怀孕男方不管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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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结婚女方怀孕男方不管怎么办没有结婚女方怀孕男方不管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女方怀孕后想把孩子生下来的,男方就有抚养的义务。女方可以要求承担相应的费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因此非婚生子女可以上户口,但需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具体的缴纳标准可以到计生委网站查询页或到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需要哪些证件?一般情况下要出生医学证明、母亲身份证、户口簿。孩子的母亲可持子女的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如果无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的母亲要持派出所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到相关司法部门做亲子鉴定,然后持亲子鉴定书到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特别情况下: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国家对于孩子的相关权利也是列出了相关条例,在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下,孩子的基本权利也能不受任何的侵害。生活中一旦发生不抚养孩子等问题,那么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其父母也会受到法律的谴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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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按每人每年二十元至六十元的标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一)领取标准:有单位的居民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失业证和独生子女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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