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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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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哪些 一、什么是集体合同呢?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
   二、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享有的权利:
  1、 职工享有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的内容。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或者工资集体协议的规定的权利;
  2、 职工享有公司在发展生产的前提下,逐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的权利;
  3、 职工享有公司在每月10 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并提供工资清单,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的权利;
  4、 职工享有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受待遇高于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的权利:
  ㈠ 职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㈡ 职工在休息日工作的,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㈢ 职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计发基数”,是指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本人上月扣除加班工资后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职工在签订的集体合同生效后,享有不低于合同约定或集体规定工资报酬,在节假日或休息日加班的时候享有补休及高于正常工资报酬的权利。当然,对于遇到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我们第一时间应该寻求律师的法律帮助,以免错过诉讼时效及最有利证据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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